再度放权带来什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8-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还有研究者表示,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目的是为了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适应我国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大学农业科技推广模式。这项审批权的取消,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作用,也给高校创建多种形式的服务新农村建设机制,传递了鼓励的信号。

    放权是大势所趋,也是新的挑战

    此次放权举措,已是本年度国务院第二次发布放权“清单”。储朝晖说:“总体来看,《决定》有关教育的部分涉及两方面,一方面与高校办学自主权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与市场和行业直接相关。这两方面的变化,既将鼓励高校对于自身发展进行专业判断,也符合营利性教育服务进一步由市场起决定作用的方向。”

    纵观近年来政府在简政放权上的整体布局,不难看出,教育一直是放权的重要领域:2012年10月,“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等被取消;2013年5月,“高等学校部分特殊专业及特殊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批”等被取消;2013年11月,“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等被取消;2014年2月,取消与下放的行政审批权中,涉及教育部的就有取消审批国家重点学科等4项。“刚刚发布的《决定》,只是教育领域简政放权道路上的一步,简政放权一直是当前改革的重点。”马陆亭说。

    不过,无论是此前的放权行为,还是本次的改革举措,都引发了人们关于相关领域放权之后如何进一步发展的疑虑或思考。比如,如何监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如何更有效、更科学地进行科研资金分配?取消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审批后,如何建立更为多元的大学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机制?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取消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带来的思考不仅关乎这一个项目。随着国家不断增加科研投入,很多部门都设立了相关项目,导致多头申请,一些教授多数时间都在跑项目,忽视了育人,滋生了一些不良之风。希望国家整合科研项目、优化资金配置,例如,可以加大被高校普遍看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力度,让教师申请一个项目后,便可以有3至5年的时间专心做科研,避免项目零散,导致教师精力过于分散的现象。对于高校来说,则应鼓励教师在科研中自由探索,不要用行政思维对教师科研提出过多硬性指标。”

    同样的,取消新农村研究院的审批后,也有新的问题值得思考。有业界人士表示,建设高校新农村研究院,对于解决高校科研与产业链条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转化应用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有重要意义。取消审批并非说明这项工作不重要,只要以上问题仍然存在,就应该探索更为多元的高校科研促进新农村发展的机制。陈巍说:“同时,希望取消审批后,可以建立起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考核与评价机制,以推动高校科技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此次放权中,最多的疑虑指向政策调整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南又心表示,放权的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和行业的监管力度,否则留学市场将更为混乱,学生和家长辨认合格机构的难度将增大。

    对此,熊丙奇表示:“使留学中介服务市场更加有序,分为几个层面:第一,教育部门应该思考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准入标准,比如是否需要更多倾听行业协会的意见,如果准入门槛与市场实际严重脱节,那么大量的‘灰色’经营仍然不可避免。第二,相关机构获得资质后,就应该由工商部门负责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若机构人员或机构本身的经营行为触犯了法律,则应该诉诸司法程序。第三,既然留学中介机构提供的是一种商品,那么消费者的理性选择就非常重要。消费者提高自身的鉴别能力,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权,将是规范市场的有力手段。只有这样,留学服务才能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

    “总体来说,一方面,人们对行业与市场是否能保持规范产生疑虑,这是因为此前政府管得太多,行业内部没有自律空间,随着这种空间的加大,短期内或许会出现一定的不理想状态,但却有利于在长期上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放权的同时也给拥有自主权的主体带来挑战,比如高校应该加强自身的治理能力,把政府放下来的权用好,以此迎接更大范围的自主权。”储朝晖说,“从政府的角度上来讲,教育领域的简政放权刚刚开始,未来还有较大的放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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