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职如何走出“国际范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分类实施指的是,“走出去”要有专业划分。不要全面开花,应该按照每个学院的特色专业来错位招生,否则会陷入恶性竞争。

    分项实施指的是,“走出去”要细化项目,例如留学生、教师、校长等多方位地“走出去”,不能仅仅局限在一个项目。

    记者跟随国内高职院校赴缅甸招生期间,参观了多所缅甸的高水平技术学院,其中很多都是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政府和企业直接援建的。

    “出国后才发现,我们与发达国家在校企合作推动国际办学方面的差距有多么大。”周玉泉说,我国高职院校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借船出海,在学生培养、课程设置、硬件建设等多方面与中国的跨国企业合作,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海外办学的成功率,大大促进我国高职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要探索和规范中国职业学校到国(境)外办学。”葛道凯在解读全国职教工作会精神时指出,“为什么要到境外办学呢?因为我们国家的企业走出去的越来越多,中国产品走出去的越来越多,我们要发展和中国企业以及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使我们的国际市场能够更加巩固,能够更加高效和有更大的发展潜力。”

    而谈到在国际职教市场上,如何与德、日、美等发达国家的职业院校开展竞争时,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规划与科研处处长、副研究员罗尧成指出,可以利用我国的语言和学科特色,在较发达国家教育市场上争取以“补缺者”角色输出我国的职业教育;而针对其他发展中和欠发达国家教育市场,则可以利用我国在制造业、制造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中的相对优势积极开拓教育项目。

    借国际合作办学激活高职教育改革

    对于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黄副院长而言,申请招收外国留学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008年,当刚从国外考察回来的他,抱着材料去省教育厅申请招收留学生时,得到的回答是:“本科招收留学生就行了,高职院校还招什么留学生啊。”

    经过该学院5年多不懈的“个人”努力,终于在2013年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可以招收留学生了。

    与黄院长相比,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外办副主任唐现文则要幸福得多:“我们当初申请招收留学生时很简单,就是去省教育厅备下案就可以了。”

    审批制与备案制的差别,体现的是对高职院校“走出去”的不同理解。而这种理解上的不同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了很大的差别。

    一位职业院校的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向记者介绍,我国从2006年至2010年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此基础上,我国教育部于2010年,在原有已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新增100所左右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此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与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不同的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重点建设内容中,明确引入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内容。”这位院长说,不管质量如何,反正得把国际合作办学开展起来,先把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验收通过再说。

    同在江苏,一所职业院校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则向记者倒起了苦水:“国际合作办学对于我院而言,就是一个鸡肋,院领导不重视,投入很少,而很多学院也认为我们是在给他们找麻烦。”

    而在另外一些职院,则有着截然不同的认识。唐现文说:“国际合作办学,对高职院校的改革和发展有一种倒逼作用。这要求我们的工作更加细化。比如,来自印尼的留学生多数讲英语并信仰伊斯兰教,因此我校从教育教学,到食宿管理等方面,都要做有针对性的改变。”

    “国际合作办学,就像是一条鲇鱼,它能激活各个学院的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文化建设、后勤服务等方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艳说得更形象,生源也是一个大问题。通过对国际生源的抢夺,才能对目前的高职院校进行洗牌。

    “高职院校‘走出去’还处于摸索阶段,一切都在探索当中,有很多不确定性。”孙诚说,但是有一条是确定的,那就是不走这条路,高职院校肯定是无路可走。

    【链接】

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初期,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开始萌芽。1983年,由国家教委牵头,南京市教育局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建设了南京建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现更名为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历教育,从此拉开了中国与外国职业教育合作的序幕,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奠定了基础。1993年,金陵职业大学与澳大利亚高校合作举办联合课程,成为我国高职教育领域首例跨国分段式合作办学的个案。 随着1995年《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沿海城市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逐步兴起。这一时期,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处于尝试探索的初级发展阶段,政府在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中起着主导和引领的作用,民间自主探索相对较少,合作办学主要分布在沿海开放城市,办学模式多为松散型。

    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以来,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越来越多。据教育部2002年年底统计,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全国中外合作项目有712个,其中学历教育项目有372个,非学历教育项目有313个,幼儿园项目有27个,在学历教育项目中,中职和高职占了50.27%,非学历教育项目中也有大量属于职业教育范畴。2003年《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之后,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了较快发展。地方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也越来越多,2008年年底,浙江省已有高职中外合作项目32个,当年招生1572人。2009年年底,江苏省报教育部审批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404个,为全国第一,其中高等学历学位教育338项(研究生层次14项,本科层次94项,专科层次230项)。

    (资料来源:赵双兰 李梦卿《我国高职院校国际合作办学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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