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关键在“实”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党委书记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主动担当、积极行动,关键是要突出一个“实”字,既要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又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和举措,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严于律己,真抓实干,做好表率

    正人先正己。学校党委书记要始终严格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出示范,做好表率,带动班子成员:一是管好自己,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要求他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作为学校党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全力支持班子成员做好分管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策时,一般最后发表意见,不搞独断专行;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近些年不牵头接课题、搞科研,不再带研究生。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认真抓、具体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落实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作为学校党委书记,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一是抓好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补充精神之“钙”。坚持每月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每学期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定期不定期召开务虚会,中心组成员每年联系工作实际,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二是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三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制定《天津大学章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修订《天津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委常委会进行决策;对于“三重一大”行政事项,校长办公会可以讨论、拟订待决策方案或研究确定执行方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师生。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党内监督;开展校领导联系学院、基层教工党支部、青年教师联谊会和党外代表人士以及校领导学生接待日等活动,密切与师生的联系。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做出样子。学校党委要突出重点,切实努力抓好以下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选好用好干部。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着力探索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改革测评、打分等环节,不唯分、不唯票,更好地选拔优秀干部。二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校领导在每周一的党政联席会上,对校长信箱现场“开箱”,对师生校友反映的问题当时进行协调解决,今年以来已累计解决问题120多件。三是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新校区建设之初,学校党委就聘请上一任纪委书记担任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设立纪委驻新校区指挥部监审部,由现任纪委书记主管,受学校和新校区指挥部双重领导。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或修订了经费使用、公务接待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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