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电子书包沦为“包袱”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今秋开学,河南洛阳11所市直学校实验班试点引入电子书包,然而有家长向当地媒体反映,自己孩子开学到河洛中学七一班报到,被强迫交纳5300多元,用于购买电子书包,否则就会被调到其他的班级。(9月27日《工人日报》)

    近几年,“长相”酷似平板电脑的电子书包开始进入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的中小学,被当做教育信息化的重要载体,甚至被认为将引发一场教学方式的变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入电子书包被有的地方冠以教学试点的名义推行。此外,因其轻便,里面可以存放电子课本,“减负”成为电子书包的重要卖点。

    这原本算是一件好事。但如果遇到上述新闻中提到的情况,学生的负担还没减轻,家长的心情却已沉重。市场价2000多元的电子书包,不仅被学校“哄抬”到了5000多元,如果学生不买,就会被调到学校其他较差的班级。对此,想必很多人都会想到一个词:强制消费。当事学校辩解称“是家长自愿”,显然难以令人信服。还有更绝的,学校为家长“指明”了三条购买途径:直接出钱;在银行存入指定数额、期限的存款,银行赠送;购买某证券公司指定的一款理财产品,也可获赠。如此赤裸裸的营销行为,家长质疑“商校勾结,瓜分利益”,难道不是很自然的事吗?

    在这场闹剧中,电子书包呈现出商品属性,学校沦为中介,教学者沦为推销员,而家长和学生则成为学校“店大欺客”行为的受害者。 杨国营 文 肖弋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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