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幼儿园要治“需求”之本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欧阳志

    深圳市福星路福田区教育局原办公宿舍楼内的无证幼儿园前天刚被查处,昨天又重新开张,一家幼儿园的负责人昨天将执法队员拒之门外,双方僵持中,该负责人“心脏病发作”,执法队员暂时撤退,表示将由消防部门和出租屋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南方都市报》 10月17日)

    只需在小区租几间房,找上几名幼师,贴上招牌,办个幼儿园确实简单。但是这些幼儿园无一例外地属于无证幼儿园,没有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属于非法办学。这些无证幼儿园在消防、饮食安全等诸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隐患,但是偏有人往此送,而且家长还不在少数。因为它有入园手续或证明简单、保教费用较低、接送时间灵活等“优势”,客观上缓解了进城务工人员、低收入群体等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需求。

    按照规定,幼儿园的开办有严格的准入门槛,需经过有关部门核准,对安全、设施、场地、师资等方面进行评估,之后每年都要定期接受评定。幼儿园教师应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教育证书,此外还有许多细节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幼儿教育市场监管力度就显得尤其必要,只有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严厉打击无证开办幼儿园的行为,才能净化幼儿教育市场,铲除无证幼儿园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无证幼儿园泛滥之势。

    与此同时,建议政府应该加快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步伐,明确幼儿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大力发展城市低收入群体子女、农民工子女的规范园所,让他们和城里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管理,将中小学布局调整空余出的校舍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农村集体闲置公共用房优先用于公办幼儿园的改建扩建。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完全有能力为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兜底,兴建更多的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机构,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诚然,无证幼儿园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公众也有这样的基本需求。但正因为是“无证”,也说明此类幼儿园距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规范要求等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出现问题或存在隐患在所难免。但简单取缔不能根本解决问题,那么如何在“满足需求”与“不出问题”之间寻求平衡就显得十分重要。我们可以先对这些无证幼儿园进行甄别,切实纳入监管体系,再通过政府的帮扶和指导,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改进、完善、提高过程的引导,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规范幼儿教育市场,让幼儿教育逐步走上健康之路。

    (作者系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实验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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