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理不需要“手起发落”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在家庭教育百出乃至缺位的背景下,学校有责任唤起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并实现共治与“善治”。

    ■肖纲领

    围绕广西梧州副校长“暴力剪发”事件,起初的反对之声认为此举虽属善意,但罔顾孩子的尊严与情感,伤害学生心灵,是“赤裸裸的压制型教育”,并非人本管理。笔者曾在《中国教育报》撰文《从哪里伸出一只“暴力剪发”的手》指出这种教育管理并不恰当,黄副校长手伸得过长,干了不该直接管、不擅长管的事,也缺乏管理和关怀学生的平衡术,更暴露出教育管理边界的模糊问题。

    但这些反对意见并没能说服广大民众。近日一项调查显示,超七成网友支持该副校长的行为。支持者认为,“暴力剪发”是基于对孩子的关爱和价值观的塑造,是副校长责任感的凸显。这多少有点出人意料。

    难道超七成网友支持“暴力剪发”就代表此举合理吗?且不论网络投票可能存在“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倾向,即使数据真实有效,也值得商榷。抛开黄副校长模糊管理边界、手伸得过长的不足,要知道,教育管理必须做到管理规范和程序正义,让涉事主体感受到处理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当前教育管理已进入治理时代,不能再以那种“一言堂”方法管理学校,而应让师生均有效参与,实现多元共治,且以制度形式实现治理的效率化、质量化,达到师生平等、对话、沟通和理解的“善治”局面。

    当然,学校管理面临的困难远比想象中要多。在媒体访问中,黄副校长一语道出了“暴力剪发”的缘由:该学校学生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父母不在家,没人教孩子该有怎样的审美观。而支持者中也不乏学生家长,他们都希望把孩子的问题推给学校,学校因而被迫承担了家庭教育的很多功能,于是,面对那些把老师的苦口婆心当成“驴肝肺”、对规训“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只好采用强制手段管理学生,“暴力剪发”只是学校不得已的强制管理表现之一。

    美国社会科学家乔尔·卡伦指出,家庭是社会的“首属群体”,其功能是对孩子的社会化负责,这种责任是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可以说,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然而,当家长都外出务工、与子女身处异地时,农村家庭教育将逐渐衰弱,对孩子社会化的“首属责任”便从家庭转嫁到学校,原本应该家校联手教育孩子,现在却让学校有过多的“不可承受之重”。

    但是,正因此,学校更应该正视自身所承担的重要责任。对学生而言,学校已不仅是传统意义上“传道授业解惑”的知识传播的场所,它还是滋养心灵,引导社会规则的温暖乡,兼具学校教育和家庭教养的双重职能。在此情形下,“暴力管理”,不论是强制剪发、谩骂体罚,还是各种“奇葩”校规等,都治标不治本,不是解决问题、实现校园和谐的根本途径。

    所以,此次“暴力剪发”事件并不孤立,它只是众多学校简单粗暴管理中的冰山一角。而在家庭教育问题百出乃至缺位的背景下,学校既有责任通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唤起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和社会化的职责;管理时又要多一些理解和沟通,多一些规范与程序正义,并实现共治与“善治”。一句话,“喇叭声响,手起发落”的“暴力剪发”式管理当休矣。

    (作者系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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