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1-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9.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选派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加大从村、社区干部和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力度,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责任

    20.明确作风建设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委担负着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着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党委(党组)书记要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1.形成作风建设合力。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22.加强作风建设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2014年年底,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2015年适当时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党中央将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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