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学前 由“表”及“里” □ 本报记者 康 丽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入园难,难过考公务员;学费贵,贵过大学收费。”这是曾在微博里流行一时的一段话。随着各种“天价幼儿园”、“幼儿园学费贵过大学”等新闻的曝光,学前教育毫无争议地成为2011年“两会”最受关注的热点。一年时间过去了,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日益重视,随着各种办法、措施的相继出台,“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缓解。今年“两会”,委员代表对学前教育的关注从“表象”走入“实质”,开始深度剖析“入园难”、“入园贵”背后的问题。

  

  《学前教育法》已列入日程

  “从总体上看,目前学前教育呈现三大特点,即社会需求大、城乡差别大、民办比例大。”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认为,学前教育依然是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让刘晓庄委员担忧的是,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真空地带和相应的制度缺失,很多具体问题没有明确的标准,比如幼儿园如何对幼童进行教育,没有明确的指导标准;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的主题和评估方式不够明确和统一;幼儿园伙食、玩具等卫生标准保障没有明确;出现安全事故如何依法处理没有统一法定程序……

  “法规的缺失导致基层的园长办园没有明确的法律指南,教师的保障没有底线性的标准,政府投入没有硬性的约束,办园过程中的责任事故处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依”,刘晓庄委员认为,“仅仅依靠政府各部门出台政策,容易造成政出多门,最终没有部门和人员对学前教育保障、规范和发展承担责任。”

  其实,学前教育缺少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撑,已是业内共识。早在2009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季明明就曾撰文指出,《教育法》17条虽然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但这仅仅是一个原则,没有更多的条款规定。与学前教育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政策并不完善,缺少必要支撑。

  今年3月1日,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从法律层面探索建立学前教育系列制度的“破冰之举”,该《条例》对学前教育目前存在的很多模糊问题和争议问题都做了比较明确而翔实的规定,更重要的是,从法律层面探索了建立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可能性。

  但遗憾的是,国家至今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大多数省市目前亦未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为此,刘晓庄委员建议,应尽快制定并颁布《学前教育法》,以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任务、发展方针;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和工作人员、学前儿童的权利;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协作;学前教育与家长、社会的关系;学前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学前教育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

  “这是填补我国目前教育法律体系空缺,早日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目标的必要。”刘晓庄委员说。

  而据教育部日前公开的2012年工作要点,开展《学前教育法》研究起草工作已列入日程。“两会”之前,教育部已经在京召开《学前教育法》立法座谈会,有望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明确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园体制和教师队伍身份待遇等难点、热点问题。

  幼儿教师需要“优化”

  学前教育要发展,必须关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这也是长期以来困扰学前教育的瓶颈问题。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认为,目前的学前教育师资突出表现为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失衡、待遇偏低等方面。

  何谓数量不足?王修林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以青岛市为例,全市现有幼儿园教职工19555人,与在园幼儿数的比例为1:11.3,远远低于1:6~7的规定要求。特别严重的是,公办教师数量更少,估计占学前教育教师总数的比例不到10%。

  不仅如此,在王修林看来,学前教育教师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学历普遍偏低,总体学历水平远远低于小学教师,大部分都是初中毕业后直接就读幼儿师范、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由此导致结构失衡,高水平教师严重缺乏,40岁左右且具有中级职称的骨干教师尤其是特级教师数量严重缺乏。同时,让他更为忧心的是,教师队伍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男性教师的严重缺乏,导致幼儿性格日趋“女性化”,这对孩子勇气、胆量的培养会产生不容忽视的不利影响。

  当然,在王修林委员看来,影响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稳定的最大因素还是在于,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偏低,尤其是民办学前教育教师大多采取“企业化”聘用制,使民办教师的队伍更不稳定。

  为此,王修林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要配足数量。要严格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要求,尽快配足配齐学前教育尤其是民办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数量。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公办学前教育教师的比例,比如达到任职资格要求的民办学前教育教师,就可以“转正”,等等。

  第二,要统筹规划。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学历水平和总体素质。首先,要尽快修订《幼儿园管理条例》有关学历要求的规定,将现行的中等职业学历提高到高等职业以上学历。其次,与学历要求相适应,选择部分高等师范院校,重点建设一批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标准与中小学教师专业相同。再其次,大幅增加财政预算,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加大对学前教育特别是民办学前教育教师的免费培训力度。最后,借鉴中小学“校本培训”的成功经验,在各级各类幼儿园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园本培训”,如专家讲座、名师点评、专题研究、一对一帮带(师徒制度)等。

  第三,优化结构。在学前教育教师的配置上,应更加重视结构优化。一方面,拓宽学前教育教师来源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单一的幼师专业,促使年龄结构逐步形成老中青教师合理分布的梯队。另一方面,建立“名师计划”,吸引相关领域高水平人员从事学前教育

  最后,王修林委员特别提到,必须尽快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待遇。“应该将学前教育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的内容,尤其是要逐步提高非公办学前教育教师的待遇。”

  早教机构亟待规范

  与“天价幼儿园”同时引起委员们关注的,还有越来越多的“天价早教机构”。

  尽管早教机构与幼儿园各执一词,但毫无疑问,名目繁多的早教机构,更是让本就热闹的学前教育市场“乱花渐欲迷人眼”。

  “因为受‘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思想的影响,现在婴幼儿早期教育在大中城市应运而生,并逐渐向县城和小城镇扩散。因为是新生事物,管理归属不明确,早期教育现在正处于无序发展、乱象丛生的状态。”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后兴说。

  在雷后兴委员看来,现在很多早教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无序。比如早教课程设置混乱,照搬照抄者很多,有些不科学的课程会严重损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很多早教教师没有早教资格证,大多数未经专业培训,缺乏对婴幼儿成长规律的认识,有的以大人的思维及教小学生的办法来保教。同时,一些早教机构设施较差,为了降低成本,多数租用的房子都较为狭小,安全设施难以到位。

  当然,更让人难以承受的是早教机构的“天价费用”。

  “有一家从美国进入中国的早教中心,一节45分钟的课收费150~250元,按24节课一个课程计算,需要一次性缴纳5000~6000元。”24节早教课的费用,赶上大学一个学期的学费,这让雷后兴委员怎么也想不通。

  “多数早教机构的收费标准未经物价部门审核监管,把所有的成本计入课程价格,自行定价收费,给家长的收费发票也多是商业营运发票。”

  为什么会这样,雷后兴委员认为,一是因为早教的主管部门缺失。目前,教育部门只负责3~6岁幼儿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监管工作,且很多早教机构打着“咨询公司”、“培训中心”的名义,使得0~3岁幼儿的早期教育处于监管空白。二是因为早教的理论研究指导缺失。针对0~3岁年龄段的系统研究几乎是空白,从事早教的多是商业化机构,他们对早教缺乏科学的了解,家长更是没有理论的指导和引领。三是早教机构的准入标准缺失,比如资金、场地、师资、安全设施人员、教育器材、环境等。往往是几间房子、几个保教人员、几本小人书、几样小玩具就成了一个早教机构。四是早教机构过分商业化。早教品牌的营利性衍生品层出不穷,有些早教套装书甚至优惠价都要2888元。为此《财富》杂志新出炉的投资报告就指出,儿童早期教育行业已成为创业投资“最赚钱”的八大行业之一。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力取决于国民素质的竞争力,早期教育对国民素质的提升有着特殊的深刻影响”,雷后兴委员特别建议,必须明确0~3岁婴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准入管理和收费管理,“这样才能为‘祖国的花朵’营造一个良好的早期受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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