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2-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万玉凤 刘博智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作为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之一,《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12月16日正式发布。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政策要点?就这些问题,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相关负责人,国务院参事、人大附中校长刘彭芝,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和清华大学招办主任于世洁。 

    为啥评? 扭转“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记者: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社会各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基础教育二司相关负责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近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要求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是新世纪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谋划与高中新课改同时起步,至今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该评价工作从2002年开始,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开展,但还存在评价要求各地不一、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次改革重在进一步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意义重大。首先,将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素质。其次,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刘彭芝:《意见》提出的评价内容全面、可观察可比较,评价程序环节清楚、评价责任主体及要求明确,有助于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水平,更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走向深入,促进学生认识自我、积极主动的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

    王殿军:在这次高考改革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加入,对于基础教育的积极影响是最深远的。大家普遍认为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本次高考改革最大的价值体现,其意义远远超过对考试科目的改革。高考改革不仅改变获取总分的方式,还从无到有地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意义十分重大,是一次大改革,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发展。

    于世洁:针对现行考试招生制度下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能够对学生中学阶段的全面发展状况进行客观及时的观察、记录、分析,同时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

    但在近年来的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暴露出了一些薄弱环节,此次教育部发布的《意见》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益尝试,向着高校在招生录取时更加方便、高效地使用综合素质档案,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评价啥? 注重考察行为,避免千人一面

    记者:此前,社会各界对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实施的问题比较担忧,认为现行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难以满足改革的需求,不具备参考价值。《意见》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哪些内容?评价内容如何做到可考察可比较?

    基础教育二司相关负责人:《意见》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二是指导性原则,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三是客观性原则,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四是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

    《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再如在艺术素养方面,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长期以来,我们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是有要求的,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为此,《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比较的。

    刘彭芝:《意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对“思想品德”的评价内容具体化,提出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信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还列举出了可以被考察和记录的具体活动内容、行为表现和典型事例,这就切实避免了学校在评价学生思想品德时出现大而空等问题。

    二是评价内容增加了“艺术素养”,评价中不仅涉及平时比较熟悉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项目,还出现了戏剧、戏曲、影视这类更具民族特色、综合艺术性质的项目。这对于提高青少年的艺术品位,提升艺术素养的自觉意识,使艺术爱好和技能伴随学生终生,有着极为深远的现实意义。

    三是“学业水平”部分的评价内容层次分明,有很强的指导性。《意见》将对学生的考察定位为“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的基本学习能力,而“选修课程内容、研究性学习成果”等,则是学生的学术能力,尤其“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则是学生个性特长及创造潜能,体现了鼓励性评价的原则。

    这样的定位将使对学生评价的内容从单一的成绩考察向丰富的能力考察转变,由原来的终结性评价变为终结性评价和过程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使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考察从一元走向多元,这非常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王殿军:只有建立一个基于事实、易于使用、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新的综合评价体系,其评价结果才能在高校招生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意见》专门强调要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把能够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应该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而档案必须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客观记录组成,客观记录除了确保客观真实之外,也必然有一定的选择性。

    我们要选择那些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能体现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就是能反映出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予以记录。当然,记录方法与流程、公开与监督等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系统非常关键的内容。

    咋评价? 突出写实记录,加强公示审核

    记者:当前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集中突击”等问题,这让综合素质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大打折扣,对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意义有限。《意见》如何规范评价过程,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提高其对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价值?

    基础教育二司相关负责人:《意见》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对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要及时记录,突出重点,注重写实。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校要进行公示,相关教师要签字确认。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

    社会各界对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问题很关心。《意见》对此作了系统设计。

    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二是在评价程序上,突出写实记录、公示审核等,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审核并签字。学校最后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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