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教育改革的制度“红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2-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2014年8月,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提出92条要求;11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从教育改革的局部出发,汇聚成综合改革的一盘棋,应该可以视为行政层面对教育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探索与尝试。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2014年教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用“坚定方向、保持定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务求实效”32个字来诠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

    从简政放权到权益保障,从民主参与到基层活力,从公平正义到资源共享,从区域教育现代化到全面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前进之路承载了太多渴望与期待,而这些无疑都需要通过剥茧抽丝的变革来实现,每一步走起来都不轻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子进程,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是一个教育治理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教育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从解放思想出发,为体制机制禁锢松绑,便会让更多的期待与渴望一步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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