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解代课教师“非法”办学的悲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2-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李记

    一名代课女教师用自己开设小卖铺的钱,在青海循化县的大山深处撑起了一个教学点,经过两年多的发展,现在这个教学点共吸收了24名年幼的学生在此学习。而对于杨毛吉和她的教学点,青海省教育部门表示,如果在未审核的情况下私自办学,招收一二年级学生,或涉及非法办学。(12月24日中国新闻网)

    读完这则新闻报道,相信很多人都会发出一声叹息。这边,是杨毛吉和她的代课教师朋友们,为了当地24名年幼的学生,苦撑坚守强宁村教学点;那边,却是当地教育部门强调,未经审核私自办学,或涉及非法办学……

    这些年幼的孩子,很可能会面临辍学的风险。这样的结果,不仅是代课教师的悲情(工资太少,很多代课老师不愿干),是强宁村家长和孩子的悲情,更是基层教育的悲情。

    事实上,这样的状况,在一些地方也有存在。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我国农村的小学减少了一半,从55万所减少到26万所,平均每天消失56所农村小学,初中从6.4万所减少到5.5万所,这样的状况已成为诱发学生辍学的新影响因素(见2012年3月13日《南方日报》)。直接后果是,一些偏远地区年幼的孩子,因为距离学校太远,上学不便,产生了很多安全问题。

    基于这样的显示,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强调,“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对保留和恢复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各级各地恢复了多少“确有必要”恢复的学校或教学点?查询不到相关数据,事实情况我们自然不得而知。但想方设法纾解像代课教师杨毛吉一样,苦撑“非法”教学点的悲情,各级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应本着妥善解决问题、尊重每个孩子受教育权的态度,酌情考虑、实事求是地恢复“确有必要”的学校或教学点,这大有必要。(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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