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之家”获中央财政支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3-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吴方杰 特约通讯员 宋怀忠)日前,从四川省广元市教育基金会传来消息,该市剑阁县教育基金会首次向民政部申报的“留守儿童之家示范项目”顺利获得通过。该项目系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全国175个发展示范项目(A类)之一,将享受25万元中央财政支持。

    多年来,剑阁县由于底子薄,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缺乏相应资金、设备,一直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留守儿童之家示范项目,将惠及剑阁县普安小学、龙源小学、东宝小学、江口小学、汉阳小学等5所学校1571名留守小学生,除中央财政支持外,我们教育基金会还将配套1万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这项民生工程实施到位。”剑阁县教科局局长伍翠蓉说。

    据悉,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有四个大类,分别是发展示范项目(A类)、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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