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职业教育帮扶工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3-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蒋夫尔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新疆决定今年启动“职业教育帮扶工程”,重点针对农村少数民族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和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开展“语言+技能”培训。这一帮扶政策的落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让更多青年学到一技之长,为就业打下基础,促进社会稳定。

    为了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覆盖面,新疆对中等职业学校11万余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南疆四地州和其他边境县、贫困县中职学生给予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累计达30余万人次。

    新疆启动实施的职业教育帮扶工程实现了南疆四地州24个贫困边境县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目前财政拨款已经落实到位。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新疆将以企业为主开展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完善培训补贴直补企业政策。

    另据记者了解,从2011年起国家决定在天津、辽宁、上海等9个东中部省(市)的31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重点培养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现代化农牧业种植与加工、纺织与服装加工等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2015年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为3300人,招生专业涉及农林牧渔、资源环境、土木水利等12个专业类别的37个专业,部分专业将实行“订单式”培养。

    内地新疆中职班招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主要以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等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地区初中毕业生。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学制3年,实行汉语授课,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训,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鼓励毕业生在内地就业,就业实行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毕业生也可选择在内地或新疆升学。 

    国家对内地新疆中职班办班学校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基建补助,用于新建或改扩建清真食堂,安排一次性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生活学习用具补助经费,并按照年生均5000元标准补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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