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绝非“懒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3-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汪明

    日前,有代表委员对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发表了看法,大意是均衡教育的前提是每所学校都一样,每所学校都有优秀的老师,这一点没做到就让大家就近入学是一种“懒政”。在笔者看来,积极推进就近入学绝非是一种“懒政”,而恰恰是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地方各级政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层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实施义务教育国家与地区的通行做法,其根本宗旨在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他们在统一、公平的标准下接受义务教育。这一政策也符合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现实,顺应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方向,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

    从操作层面来看,如果取消就近入学,在没有更合理、更有效的办法出台之前,就仓促否定现有的做法,势必意味着回到升学唯考试论的老路上去,这无疑是开历史倒车,给教育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实际上,自去年开始,一些大城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其中的严禁跨区择校、取消一些单位与名校的“共建生”名额、强化招生全程监控、对“学区房”与小学对口直升做出年限规定等,收获了很好的社会口碑。

    但也应看到,就近入学在现实中的确遇到了一些问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如由于原有的“择校”通道被堵,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学区房”,导致部分地区“学区房”价格明显上涨。这些现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家长的焦虑与不安,同时也提示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政策制定时需要全面考虑,设计得更加周密,用更多智慧去完善、解决。

    (作者系教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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