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翠娟代表:给学校安全装上法律“牙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3-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现在学校不敢开展户外活动,许多学校减少甚至取消了铁饼、标枪等体育项目,怕学生出安全问题,承担不了责任。”全国人大代表、烟台二中教师郝翠娟日前建议,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法制体系,由国家出台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界定安全事故责任,细化事故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关于校车安全,郝翠娟提出三点建议:合理设定校车标准;应有配套措施,光靠县级财政购买校车困难较大;提倡定制公交接送学生。

    郝翠娟还建议切实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她说,中小学是人生的起步阶段,是价值观念形成、人格品德塑造的关键时期,建议国家出台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区别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的不同情况,对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有所侧重,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引导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形成携手育人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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