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门口就能上好学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4-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万玉凤)调整学校设点布局、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加大民办学校招生监管力度、严格艺体特长生招生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信息公开,上海市多管齐下打好“组合拳”,2014年基本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划片就近入学,每所学校90%以上生源就近入学。

    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适龄学生公平入学,上海市加快郊区学校建设、缓解人口持续增长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带来的压力。面对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上海市采取“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招生政策导向。为遏制房产商炒作“学区房”,由静安区先行试点,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接收一学生”(双胞胎、单独二孩例外)的政策。

    2014年,上海市调整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实施有梯度的公共教育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为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上海市在实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开展面谈时间、统一招生录取时间的基础上,民办小学先行实施“两个限定”、“两个公开”、“三个承诺”的办法。

    在严格特长生招生管理上,上海明确,小学除招收少体校学生外,一般不招收艺体特长生,初中由区县根据体教结合、艺教结合衔接要求,公布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与招生计划,公开进行技能测试择优录取,招收人数控制在初中新生的2.88%。

    为创设良好的招生改革环境,上海市多管齐下打好“组合拳”。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形成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全市小学起始年级全面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改革,同时加强幼小衔接,引导家长不盲目择校。推出以“绿色指标”为标志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评价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为应对择校等热点问题,2015年,上海市将开发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全面实行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全面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子女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倡导推行静安区的试点经验,由区县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年限、购房年限以及与直系亲属同住等情况来安排学生。

    为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性,上海市将推广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模式,形成“新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推广机制,列入上海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到2017年底全市将基本形成具有一定覆盖面的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新格局,并形成富有区域特色的运作机制,努力实现让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都优质的目标。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