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今年底全面实行中小学课后服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1-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曹曦)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2019年年底前全面实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努力提供丰富多彩服务内容,切实解决家长放学接送“难”、课后看护“忧”问题。

    意见指出,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须服务对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服务内容以集中完成作业、组织特色活动、自主阅读交流和开展社会实践等为主。鼓励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和广大家长积极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意见要求,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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