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适当顺延夏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3-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众志成城 同舟共济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别报道

    本报北京3月4日讯(记者 焦新)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

    通知要求,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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