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合作:职业教育的战略选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8-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998年 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家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199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产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 2002年 国务院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加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大中城市和农村的学校对口支援工作。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可以跨区域招生,可以与本地、异地职业学校联合办学 2003年 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 充分发挥和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及就业优势,推动职业教育地区间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是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4年 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做好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并积极帮助农村和西部地区学生在城市和东部地区就业 2005年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有条件地方的职业学校可以采取分阶段、分地区的办学模式,学生前1至2年在西部地区和农村学习,其余时间在东部地区和城市学习 2010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要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案例链接】

    东西部合作办学

    宁夏在2005年、2007年、2009年和2012年举办了4次中等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洽谈会,邀请山东、福建、江苏、浙江等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参会,先后与东部200多所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联合招生办学协作关系。2006年到2012年的6年间,宁夏赴东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约7.5万人,其中4万多人实现了稳定就业。

    省域内统筹

    广东省为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行“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即逐步把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省内欠发达地区,同时将北部山区和东西两翼的劳动力转移到珠三角地区,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培养水平。广东省职业院校统筹规划城乡职业教育发展,在培养目标上,既根据地方经济特点培养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建设者和在当地从事转移产业生产的“新农村劳动力”,亦兼顾劳动力向珠三角转移,根据劳务输出地的需求培养进城务工的技能型人才。在专业结构上,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农、林、牧、渔专业,同时考虑转移产业以及当地二、三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来合理设置专业。

    经济圈合作办学

    近年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已成为国内和世界上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区域之一。2010年3月,江、浙、沪三方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享框架协议》、《长江三角洲基础教研联动发展协议》、《长江三角洲数字教育资源合作建设协议》三个协议。其中,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享框架协议》中,明确三地要遴选一批设备先进、管理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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