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该不该收“晚接费”?
■本报记者 蒋夫尔
“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幼儿园的接送时间,超过19:30来接幼儿的家长需付‘晚接费’,19:30到20:00收取100元每次,20:00到20:30的200元每次。”这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某民办幼儿园日前发给该园幼儿家长的一条短信,这条信息立即引发了家长的热议和质疑。
一位刘姓家长称:“家长上班难免会出现加班情况,若是哪天因加班晚接孩子要交100元,感觉委屈得很。”也有的家长表示:“幼儿园老师每天都挺辛苦,按时接孩子是家长的责任,家长也不该给老师带来麻烦。但对于幼儿园出台的规定还是有疑义,有没有一些更好的变通方式?”
据该幼儿园负责人介绍,幼儿园是一家民办幼儿园,目前园里有700多个孩子,30多位老师,每天都会有十多个孩子的家长不按时接孩子,甚至有的家长过了22:00才来,这项规定目前还没有实施,只是想提醒家长早些来接孩子。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这家幼儿园之外,目前乌鲁木齐市还没有其他幼儿园规定“家长晚接孩子要交费”。但一些家长担心地表示,如果这家幼儿园实施了这个规定,可能其他幼儿园会效仿。
一家私立幼儿园的老师告诉记者,心里挺支持幼儿园加收延时费的做法。私立幼儿园老师少,工资低,每天工作至少9个小时。上课期间几乎没有空余的时间,精神高度集中,挺累的。孩子放学后,想放松一下,但有的家长接送孩子较晚,这无形中加重了精神负担。
乌鲁木齐市第一幼儿园是一家公立幼儿园,每天都有孩子因为家长临时加班出现晚接回家的情况。他们幼儿园给出的解决办法是,不收延时费,将孩子集中到一个班级,由一位值班老师统一看管,等家长接回家。“但幼儿园要求家长一定要给班主任提前打电话告知原因。”幼儿园蔡园长说。
采访中,一些家长认为,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已经是家庭一项很大的开支,负担很重,再因为接孩子晚了加收费用,负担就更重了。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规定,幼儿园每天有义务提供8小时服务,8小时以外的时间可否收取托管费,目前乌鲁木齐市还没有相关规定。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宏杰认为,幼儿园不是义务教育,而且多数幼儿园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常加班加点没有报酬也不合理,增加教师报酬,幼儿园也就增加了托管成本,一些内地城市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对放学后仍需在幼儿园托管的孩子,幼儿园可适当收取托管费,但价格需要与家长协商。目前,由于新疆教育和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规定托管收费标准,幼儿园不能自行开展收费。
有专家表示,由于幼儿园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存在冲突,这需要进行科学调整,幼儿园应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解决好这个问题,而不是简单地用增加收费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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