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食堂“零利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1-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王灿鑫)近日,云南省大理州人民政府出台文件,从2014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将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的运转经费和“全覆盖”补助,切实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高效实施。

    自2012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惠民工程的实施。2013年,全州享受到该项惠民工程的人数为385940人。为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大理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文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文件要求,要完善建设规划,确保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都有符合标准的学生食堂。所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学生食堂在2014年春季学期前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

    为保证同一学校的城镇与农村学生同享营养餐,从2014年3月1日起,大理州州级财政每年将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11个国家级试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补助,不足部分由各试点县足额配套。省级试点地区大理市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财力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全面覆盖。根据文件要求,大理州有望在2014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在义务教育阶段“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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