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更加公开透明高招工作体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宗河

    近年来,全国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全面深化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全力推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逐步形成制度,维护了考生的知情权、公平竞争权、监督权。

    省级教育部门重在规范引导

    河北省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定凡是不涉及机密和个人隐私、应该让考生周知的信息和政策,全部在内外网和政府有关网站上公开。建立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新闻媒体和招生系统为招生考试系统信息发布主渠道。坚持新闻通报会制度。

    山西省严格审核高校提交的招生章程;全方位发布高招工作各阶段信息;高度重视对虚假、诈骗招生信息的筛选和查处。积极拓展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咨询服务、信访接待窗口。

    湖北省每年录取前,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公布“十类招生信息”,录取期间及时公开每批次投档分数。建立优录照顾政策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制度。多途径服务考生,提高招生录取满意度,建立省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咨询接待、网上答疑和电话咨询“四位一体”的咨询服务网络。

    四川省以技术为保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设置信息专栏,登载招生考试有关政策信息;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设立“阳光招生”栏目,并提供当年的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等免费查询服务;委托《高校招生》杂志社与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联合打造“高考360”服务节目。

    高校重在做好服务接受监督

    北京师范大学制定详尽招生章程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方便考生了解报考的核心内容。建立信息发布主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辐射面,学校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和学校本科招生网作为招生信息发布主渠道。及时公开考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在招生计划下达后,在网上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东北大学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审查办法等文件,明确招生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认真梳理和细化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形成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考生应知、需知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把“东北大学招生网”建成招生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和主渠道。

    中南大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学校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和各类招生相关信息,内容涉及招生类型、平均分数和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上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报考指南等栏目,是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参加中国网、人民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网上访谈及有关省级教育电视台电视访谈,全面系统介绍学校总体情况和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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