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明年全面实施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综合新华社12月26日电 记者从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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