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活动不能缺少儿童视角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李华 绘

    ■李飞

    当前,一些幼儿园游戏活动缺乏必要的儿童视角,致使游戏目标模糊、游戏干预失当、游戏形式单一、游戏评价失真。确立儿童视角下的游戏活动,需要教师对游戏目标进行必要的细化与分解,选择适宜性的游戏内容,采用有助于孩子快乐与健康成长的游戏评价方式。

    游戏的目标不能模糊

    游戏活动是为促进幼儿发展服务的。因此,教师应了解不同类型游戏的特点,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成长规律与兴趣爱好确立不同层次的目标。只有游戏目标清晰了,教师才可能真正把握幼儿究竟在游戏活动中获得了什么。如果游戏目标仅是停留在纸面上或是备课过程中的文本形式,缺乏对其正确的认识,就很容易导致教师在游戏活动中率性而为,时间到了就自然结束,或者只在乎游戏场面的热闹而忽略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因此,如何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游戏内容制定出清晰、具体、可以评价的游戏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游戏活动价值的一个重要问题。

    无论是自选游戏还是教学游戏,游戏目标都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概念。确定游戏目标不仅要考虑儿童年龄特点,更要注意目标的实际针对性,切忌笼统或宽泛。例如,一些幼儿园将体育游戏的目标定为“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将美工游戏的目标定为“培养幼儿美感和动手操作能力”;将语言游戏的目标定为“培养幼儿语言表达能力”,等等。不难看出,这些游戏目标无疑是正确的,但语言不够明确具体,缺乏针对性。可以说,一个简单的名词或形容词并不能表达出游戏目标的具体内容,因此,有必要对游戏目标进行细化与分解。

    确定每一次游戏的目标,需要幼儿教师具有整体的思维,即能够根据幼儿年龄特征、游戏类型建立系统的目标体系。上述各类游戏目标如果相当于坐标系的话,那么每一次游戏的目标就相当于坐标系的一个点。教师应对坐标系与某一个点的位置有清晰的认识。如伙伴游戏是促进孩子社会性发展的重要途径,年龄的差异也使这种社会性游戏行为具有较大的差异:2-3岁的幼儿独自游戏和平行游戏较多;3.5-4.5岁的幼儿以联合游戏居多;4.5岁以上的幼儿则以合作游戏居多。伙伴游戏的游戏目标就不能仅仅概括为“培养交往能力”、“提高自我认识”或“增强集体观念”,而应该分解为“能否适应”、“忍耐”、“轮流”、“等待”、“分享”、“合作”等具体的可检验的行为。比如“适应”,还可以再细化为是否能适应幼儿园环境、适应同伴、适应各种活动等。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完整的游戏目标体系,幼儿的每一次游戏活动才能实现其本源的价值。

    游戏的干预不能失当

    游戏干预是指成人通过直接介入幼儿的游戏的方式对幼儿的游戏施加影响的行为。在许多教师看来,引导幼儿遵守游戏规则、遵守纪律是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关键内容,因而把自己的角色定位在“解决幼儿之间的纠纷或矛盾”、“处理游戏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可能就成为一些教师的选择。游戏过程中,幼儿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纠纷或小的摩擦,有的教师会“伸手相助”,简单地替幼儿解决纠纷;也有的教师会放任自流,“你去玩别的游戏吧,别与他们在一起”。实际上,这两种情况都无意中剥夺了孩子锻炼人际交往能力的机会,不仅会使幼儿不断增强对成人的依赖性,而且还会因缺乏锻炼的机会而变得情商低下。另一方面,放任也可能使幼儿认识到矛盾是可以避免的,而避免矛盾的方法就是“回避”或“躲避”,这会使他们变得不敢直面挑战,畏惧困难。

    读懂幼儿,是教师进行游戏干预的基本前提。如果缺乏对幼儿的理解,教师组织的任何活动都是没有意义的。但由于工作负担与压力的制约,教师缺乏时间与精力去充分了解每一个幼儿。与此同时,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观察方法的运用、案例的描述、幼儿成长档案的建立等都对幼儿教师的专业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受一些诸如自身文化基础较低、缺乏培训、专业支持不够等现实因素的影响,一些教师在工作中会有力不从心、不知如何“读懂”幼儿的焦虑心态,这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他们的自我成就感,也制约了他们在游戏活动中对幼儿的支持与引导。

    理想的幼儿园应当是师幼共同生活、共同成长的家园。正是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进一步了解幼儿,幼儿也可以受到教师的影响。可以说,在幼儿的生活和游戏中蕴含着教师“干预”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但仅仅基于幼儿在幼儿园的表现,还不足以对一个孩子形成完整的认识与了解,在这一点上,加强家园合作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由于共同的生活经历、特殊的亲子关系,都使家长在某些方面更能理解孩子想要但不能用语言表达的意思,或是理解孩子行为表现背后的真实意愿。因此,教师与父母在“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主题上应形成信息分享、对话、合作关系,从而帮助教师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

    游戏的形式不能单一

    幼儿园是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游戏都是在教师的控制下进行的。在教师看来,那种无组织、自主的游戏活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孩子太吵闹、不好管理,更重要的是教师可能无法对其进行指导或评估。固然,游戏活动需要精心组织、详细设计,但如果被组织的游戏背离了孩子的兴趣、意愿,游戏就失去了其本源的意义。对幼儿而言,真正有意义的活动,是那些让他们喜欢的活动,是能让他们真正用身心去投入的活动,也正是这种游戏活动为幼儿最大限度地提供了社会交往的机会。研究证明,自主游戏往往能给孩子带来最大的乐趣。因为玩伴都是同龄人,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营造的文化氛围,让孩子感到很舒畅。而且,“玩什么”、“怎么玩”完全是孩子的自由选择。不仅如此,孩子在游戏中的社会交往也异常丰富。因为,孩子的游戏角色会跟着不同的游戏发生变化,而他们人际交往的形式和程度也会随着这种变化而有所变化,这些都会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帮助。正是这种无组织、自主的游戏,可以让孩子在群体中寻找更适合自己的“社会”位置,从而为将来的社会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幼儿在游戏过程中是不是遵守了必要的游戏规则和秩序,是不是通过游戏真正培养了孩子勇敢、坚韧、聪慧、守法的品质,都与游戏内容的设置有很大关系。在当前信息化社会背景下,并非所有的游戏都适合孩子,都能让孩子在游戏过程中受益。柏拉图曾对游戏内容的重要性有过解读:“我们的孩子必须参加符合法律精神的正当游戏。因为,如果游戏是不符合法律的游戏,孩子们也会成为违反法律的孩子,他们就不可能成为品行端正的守法公民了。”

    游戏内容的适宜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适合幼儿的年龄特征。不同的年龄段,其语言发展、思维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是存在差异的,不可能一种游戏重复性地在各个年龄段反复开展;二是要适合幼儿的实际生活经验。有没有体验过,在生活中是否接触过,是不是离现实生活太过遥远,都是教师在游戏内容的选择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三是要适合幼儿的兴趣点。孩子对什么活动最感兴趣,如何进一步调动孩子的持续兴奋点,如何充分挖掘游戏的价值促进孩子成长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教师仔细观察、反复研讨,而不是仅仅从成人的视角来想当然地设计游戏内容。

    游戏的评价不能失真

    幼儿要获得富有个性的发展,需要教师采用富有激励性的评价方式来推进幼儿的主动学习。但在实践中,许多教师往往更关注幼儿在游戏活动中的结果,却忽视了关注幼儿在游戏过程中的体验与感受。这种对结果的过分重视,或者过于强调对同伴之间的横向评价,不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实际上,在游戏过程中,教师应多关注幼儿活动的过程,不要只重视结果。而且,即使在表扬结果的时候,也要意识到表扬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努力的过程,鼓励孩子充分体验过程的快乐、坚持的好处、努力的愉悦。

    从某种程度上说,“游戏”是孩子启蒙的摇篮。一个小小的游戏,有可能对人的一生产生深远的影响,而游戏评价在帮助幼儿梳理、丰富游戏经验,发展幼儿表达能力、培养倾听习惯,强化责任、规则意识等方面,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如果把握好游戏的评价,就会让幼儿更多地体验到游戏的乐趣,在游戏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对于幼儿而言,教师的游戏评价更侧重于游戏后的讲评,讲评的效果如何,如何通过讲评进一步帮助幼儿梳理、总结经验,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良好习惯等,取决于幼儿教师在游戏过程中是否进行了细致的观察以及对游戏活动特点的把握程度。如在区角游戏刚开始时,孩子们会比较拘谨,不敢说也不会说,但有的教师通过仔细观察并没有马上对幼儿进行干涉,而是在游戏结束后把机会充分留给孩子,让孩子们根据自己的作品说一下思路或想法,这样不仅激发了幼儿对下一次活动的操作兴趣,还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和成就感。随着讲评的不断深入,幼儿也逐步学会评价自己的游戏和同伴的游戏了,而他们的健康成长正体现在这一过程之中。另外,教师对游戏的讲评要及时抓住幼儿在游戏过程中的问题,并设计有针对性的问题引发幼儿自己的思考。教师要相信孩子有自己解决问题、做出选择和决定的能力,帮助他们改进方法和提升经验,在幼儿的“最近发展区”成功给予协助和引导,从而促使游戏内容进一步丰富,使幼儿在游戏中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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