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帆波)“这个公示牌是按照省统一要求制作的,一挂了牌,督学的责任就大了。”近日,吉林省桦甸市教育督导主任魏昌华告诉记者,他负责的5所学校都在显著位置挂上了有自己头像的责任督学公示牌。据悉,吉林省已全面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据吉林省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薛俊华介绍,吉林有6700多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都在督学责任区的基础上建立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挂牌增加了督学的责任,过去的督导工作更多是对政府、对学校,现在增加了面向社会、面向家长。”

    吉林还印发了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规定教育督导部门要向所属督导责任区的每所学校指派责任督学,并挂牌公示,1名督学负责5所学校,3年轮岗交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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