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隐性课程建设弥补高职教育短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郑洪利

    隐性课程是与显性课程相对应的课程,可追溯到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提出的“附带学习”。作为教育学名词是由杰克逊在1968年出版的《班级生活》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我国出版的《教育大辞典》中对其定义:学校政策及课程计划中未明确规定的、非正式和无意识的学校学习经验,与“显性课程”相对。

    近十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异军突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在技能培养方面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比如,过分强调以市场与就业为导向,忽视了职业人的可持续性发展和人文素养教育及道德品质培养。这不仅使自身陷入了短期功利主义、狭隘的实用主义之中,而且削弱了教育陶冶人格的基本功能。

    隐性课程作为学校课程的组成部分,在全面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中有着重要作用,尤其在弥补目前高职教育“短板”,培养学生以“品端”为核心的价值观念、规范和态度等方面,有着显性课程无法替代的特殊的意义:

    第一,隐性课程的隐蔽性和影响的间接性和长期性特点,对学生的影响将是潜移默化的和深远的。

    第二,隐性课程的作用是潜在的,载体是分散的,内容是实践的,效果是持久的,这些特点,恰恰弥补了显性课程的某些不足,是学校课程有机组成部分和显性课程的有效补充。

    第三,高职阶段的学生与普通本科阶段的学生相比,在学习动机、学习习惯、自我管理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丰富多样的隐性课程的构建,将有助于学生的动机和兴趣的培养和调动。

    第四,人性的美好往往只能通过领悟来实现沟通。师长的人格魅力、同伴心灵的沟通、人际和谐的氛围,这些无形但却可以真切感受到的,都是学生成长难得的课程和营养。

    一般来说,学校的隐性课程是由三个层次的内容构成:一是物质空间类的隐性课程。这类内容主要由学校的地理位置、学校建筑、校园规划、景观设置等物质空间构成。二是组织制度类的隐性课程。这类内容主要是由学校的办学理念、组织制度、管理制度、管理评价方式等内容构成,属于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面,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三是文化心理类的隐性课程。这类内容主要是由学校的文化氛围、教师的风采、教风和学风、人与人沟通和相处的方式、心理文化等内容构成,是学校隐性课程的最核心部分,对人的影响是最深刻的,也是最不容易改变的。

    从学校隐性课程的构建视角看,一类、二类隐性课程的建设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而最核心的第三类课程的建设则是一个需要长期积累的过程。构建第三类课程,需要建设一个相互尊重,良好互动的人际环境,需要建设一个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文化氛围,同时也需要建设积极向上、团结互助、勇于担当、关心社会的心理文化。

    (作者系山东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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