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食品”监管亟须常态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济北南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一种外观类似“白粉”的“另类零食”在小学生中流行。孩子们热衷在桌面上放一堆白色粉末,然后借助一根吸管,轮流吸食那些“白粉”。去年,一种名为“魔烟”的果粉,吸后也可以“喷烟”。在几家小商店里,店家表示,“香烟”、“白粉”这类儿童食品并不稀奇。 

    在未成年人的世界里,有趣味就会有市场。客观地说,站在商家角度,把食品设计得更有趣味、更有特点,能够吸引注意力和关注度,继而可以有助于提高销量。但“香烟”和“白粉”这样的“另类食品”广泛出现在市场上,让许多家长忧心忡忡。

    家长们的担忧不无道理。“吸粉”、“吸烟”以及“彩票式”、“积累式”的小吃等“另类食品”,多数没有安全认证,家长们怕孩子吃了这些食品后危害健康。且不说劣质的玩具、吸管存在甲醛问题;吸食“白粉”会有吸入肺部的危险,时间长了可能引起感染,那些如“唐僧肉”、“含笑半步癫”、“一日丧命散”之类的食品,也基本都是在让孩子们吃“名头”。这些贩卖“另类食品”的商家可不关心孩子们的健康,关心的是如何利用孩子们的好奇心,掏空他们的零用钱。

    此外,在生活习惯方面,食用这样的“食品”,会误导孩子们,尤其是对心智还没有成熟的小学生而言,“吃什么”、“用什么”不仅仅关乎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更关乎成长的问题。食用“另类食品”,轻则让孩子们上瘾,重则会影响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和价值取向。

    从心理学角度说,危险在于这种看似有些玩笑的模仿,削弱了孩子们对危险的察觉能力。“吸烟”甚至是“吸粉”的危害性在他们心里会变得模糊起来。在未来的生活中,他们或许会遇到真实版的吸烟,他们的选择或许会受当年模仿的影响。

    因此,那些满是噱头的“另类食品”,如果不能给孩子们带来正常或是正确的生活影响,就是有害的,都应该退出市场。社会也认识到此类问题的危害,据了解,前段时间,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国家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对此类儿童零食的生产、销售进行清理整治。

    权力部门及时主动出击,整顿市场,是有所担当的体现,需要肯定。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是,“通知”这种形式毕竟不如法律制度的约束力更强、更有持久力,在诸如《食品安全法》之类的法律制度里,是不是也应该专门对此类食品进行一些约束和规范呢?同时,在日常监管中,由于监管职能分治,“九龙治水”,责任边界不清,对显而易见的监管死角或盲区,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因此,工商、食品监督等部门也应该扎起密实的篱笆,实施更为常态化的监管,避免被媒体曝光后才“应激性”监管。唯有如此,才能让“另类食品”失去存在的理由。

    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提出,“儿童应享受社会安全的各种利益,应有能健康地成长和发展的权利”。对于涉及部分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和健康安全的问题时,监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充分发挥行政监管的力量,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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