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8起教育乱收费查处情况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焦新)近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13年下半年查处的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3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治理办全年共收到1592件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全部进行了督查督办,并对部分线索清晰、情节严重的问题进行了直查直办,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在上半年通报22起典型问题的基础上,又对8起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强调,这些典型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通报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分析危害,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治理工作机制,完善治理责任体系,深化专项治理,突出监督检查,以治理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通报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切实发挥业务部门在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治理工作责任书,按照业务职能分工抓好责任分解和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治理工作的监督职责,对不能履行治理工作责任的部门和学校,要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通报重申,要进一步严明治理工作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违规出台与国家收费政策相违背的政策规定,已出台的要及时清理与废止。纪检监察部门要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乱收费问题不得妥协通融,甚至包庇隐瞒,要坚持原则,严格执纪问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突出案件查处职能,对各种渠道反映的乱收费线索,都要严肃查处。对上级部门督查督办的信访件,都要真查、实查、严查,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凡是各地查处的典型问题和案件都要及时向全国治理办报告。要深化查办信访反映问题和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曝光查实的乱收费行为,推动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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