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高中职生均经费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2-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日前,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和类别制定了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新标准将所有专业划分为4类,最低为每生每年3000元,最高为每生每年5200元。

    据了解,该市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和类别,研究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共划分为4类,其中,旅游服务、财经商贸、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比山东省规定标准高出7.1%;农林牧渔、资源环境、加工制造、电工电子、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信息技术类等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比山东省规定标准高出6.1%;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等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比山东省规定标准高出15.4%;文化艺术类专业、旅游服务类烹饪专业,每生每年5200元,比山东省规定标准高出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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