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的三个“真正突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张志勇

    此次改革将是继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最具有革命意义的一次改革。

    今年两会,教育部长袁贵仁关于高考改革有一句话令人印象很深:“我们不会走旧路,要改进大家觉得不满意不科学的地方;我们也不走错路,因为这会影响一代人,决不能允许发生颠覆性错误;我们也尽量不走弯路,留下很多后遗症。”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高考改革的统一部署来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一个基本判断:这将是继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最具有革命意义的一次改革。

    对于高考改革,社会上可能更多关注考什么、怎么考,但我提示大家,这次改革的核心在招生制度改革。具体来说,其革命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真正突破“一考定终身”、真正突破文理分科、真正赋予高校和学生自主权。这三个方面,直指过去历次高考改革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就我个人而言,我对高考改革真正落实有三个希望。

    希望在考试科目的选择上能赋予学生和高校一定自主权。一方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科目的设置、次数及难度上,都应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性。让学生对感兴趣的科目学得更好更深,学生的专业兴趣能得到更好的定位,这对于学生和国家都是好事。另一方面,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高考招生中的运用上,各个高校可以制定自己的方案,形成自己的门槛和标准。

    希望能真正突破总分录取模式,建立多元录取模式。理想的多元录取模式,意味着高校招生依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高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招生章程的基本要求,这是报考某高校的基本门槛,达不到门槛的学生就没有资格报考这所学校。二是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否则,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的统一录取。三是综合素质评价或者面试成绩等,符合招生学校的要求。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学生,才有获得高校录取的资格。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完善三个制度:一是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其上升为国家考试,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可用,让老百姓放心。二是完善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既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真正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三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自主面试制度,特别是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要做到真实、可信。

    希望能建立“多投多录,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一个学生可以向多所学校投送自己的入学申请,也可以拿到多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但他可以自主选择最喜欢的学校和专业。这会带来两个好处:一是确保学生选择的专业、学校和自己兴趣相匹配,真正解决当下“所学非所愿、所录非所愿”等教育畸形问题。二是激发高校改革活力,促进办学质量的竞争,高校办学特色和品牌意识会大幅度提高。如果实施了这样的招生录取模式,学校的办学质量不好、没有特色,学生就会用脚投票,选择别的学校。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激发高校改革的内在动力。(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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