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儿童权利 家长无知无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3-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图片选自《儿童参与——社区环保中儿童的角色与活动方式》

    ■我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有20多年了,但成人社会远没有把儿童放在应有的权利主体位置上,父母无知无畏地侵犯孩子合法权益却浑然不觉的情况普遍存在。

    ■要想真正维护儿童的合法权利,必须首先理顺亲子关系,把孩子当成有思想、有感情、有合法权益的“社会的人”,像尊重其他家庭成员一样尊重孩子的人格。

    ■儿童权利的重要内涵是凡事要以保护儿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主,但尊重儿童的参与权不是无原则地赋权,更不是放任自流。

    ■本报记者 杨咏梅

    《近八成家长不知道儿童权利》3月20日见报以后,许多读者来信参与讨论,有些老师在自己任教的班级进行了有关儿童权利的讲解和调查,有些老师反省了自己教育孩子过程中对孩子权利的不尊重。

    漠视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失误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给孩子提供了优越的生活条件,孩子却总是不满足?为什么家长对孩子管得越多,孩子身上的毛病越多?为什么孩子总是跟大人‘顶牛’?为什么家长为孩子付出了那么多,孩子却不领情?”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认为,中国的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最下功夫,却也最伤脑筋,根本原因就是家长漠视孩子的权利,没有把孩子当作一个权利的主体,或把孩子当作自己的附庸,忽视了孩子自身的生存、发展规律和需求。

    “家长有了儿童权利的观念,才能重新认识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看来,很多家长缺乏权利意识,尽心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却在教育行为上不尊重甚至侵犯孩子的权利。童小军举例说,孩子没考好,家长不和孩子一起好好分析原因,反而说:“你看看,人家都考95分,你怎么只考75分?考不好就别吃饭!”这种常见的语言暴力很容易被家长忽视,但实际上是一种虐待,久而久之会造成孩子的人格缺陷。

    关颖说,我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有20多年了,但成人社会远没有把儿童放在应有的权利主体位置上,父母无知无畏地侵犯孩子合法权益却浑然不觉的情况普遍存在,比如——

    侵害生存权和受保护权:家长外出务工不管孩子,忙于工作忽略孩子;夫妻离异推脱抚养监护责任;安全意识差,孩子意外伤害事故频发;过于看重学习,忽视孩子的健康;粗暴管教,给孩子带来心灵创伤。

    忽视发展权:家长按照自己的需求设计教育方案,让孩子被动地适应。把孩子当大人、把特点当缺点、把过程当结果、把部分当全部,忽视孩子的发展需求和特点。

    剥夺参与权:家长把孩子当作自己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人,“亲子一体化”,认为自己拥有支配孩子的权力,凡事替孩子做主,自觉自愿地大包大揽,把自身的付出作为孩子成长的一部分,限制孩子在生活实践中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智能和社会性参与的机会。

    针对读者来信中对儿童参与权的困惑,中国儿童中心科研与信息部部长霍雨佳展示了一张英国环境教育专家罗格·哈特在《儿童参与——社区环保中儿童的角色与活动方式》一书中引用的图示,她说,这个阶梯实质上体现了儿童参与权得到体现和实现的进阶,从忽视到做门面摆样子,到能倾听儿童的声音,到能采纳儿童的意见,再到以儿童的意见为主,可以看出“儿童对自身发展的相关事务有参与权”的权重程度。霍雨佳同时强调说,儿童权利的重要内涵是凡事要以保护儿童、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主,但尊重儿童的参与权并不是无原则地赋权,更不是放任自流。

    打骂、圈养、置之不理、过度保护都是侵犯儿童权利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中心小学校的边翠英老师对三年级学生的调查访谈发现,44个学生只有一个没有挨过打,很多学生都挨过“老子把你打死”、“你真笨”、“你真没用”、“给我滚出去”之类的责骂。相比之下,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挨打、挨骂要少些,因为隔代老人相对要溺爱一些。

    “初中生家长还有打骂孩子的行为呢!”河北省邢台市第十中学的赵江燕老师在她任教的初二年级一个班进行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约10%的家长会打骂孩子,约30%的家长偷看过孩子的日记,约20%的家长周末不让孩子出去玩,约5%的家长不让孩子玩电子游戏。

    “同样常见的,是圈养或笼养孩子,剥夺孩子的体育活动权。”石家庄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张振平注意到,许多家长为了孩子安全,不让孩子做这做那,束缚孩子的手脚,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体质,导致孩子体能、视力、心肺功能、身体协调性、平衡能力等不同程度下降。

    “还有一种不尊重是对孩子置之不理,是一种软暴力。”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刘平易认为,有些家长对孩子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回到家中和孩子没有交流、也不进行沟通。这种软暴力的杀伤力很大,轻则把孩子推向社会边缘,重则将孩子推上绝路。

    “不让孩子有体验的机会,剥夺孩子参与家庭事务的责任,却要求孩子长大后会感恩、有责任、履行义务,这种能力哪里来?”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救师口小学的夏玉珍老师发现,农村乡镇小学的孩子从来不做家务,家长也不让他们单独外出,“这种过分的爱剥夺了孩子体验的机会和话语权,孩子连自己的喜好都不知道,何来自主意识?”

    “请尊重孩子劳动的权利。”山东省滕州市界河镇徐营小学的刘勇老师说自己3岁多的儿子还没有扫帚高,偏偏喜欢擦桌子、扫地。有一天儿子在幼儿园把食物撒了一地,老师假装批评他“把这些垃圾扫了吧”,想不到孩子一手拿簸箕,一手拿扫帚,扫得干干净净!

    “要给孩子选择的权利。”杭州滨兴学校的姚贺国老师几乎每个周末都会让儿子做一道选择题:今天我们是去图书馆还是游乐场呢?明天你想去动物园还是书店呢?小到早饭吃什么,大到礼物要什么,姚贺国都喜欢给4岁的儿子一定的选择权,以示对儿子的尊重。“我不想逼孩子过我们想要的生活,只想陪伴左右,关注、鼓励,让他过自己的生活。”

    山东省东营市海河幼儿园的王静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孩子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对过度保护说不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做?王静注意到很多代替儿女照料孩子的老人,下雪的时候怕孩子出去会感冒,花开的时候怕孩子出去会过敏,天热的时候怕孩子出去会中暑……“这样细心的照顾岂不是剥夺了孩子享受大自然的权利?”

    针对这些现象,河南省方城县基础教研室的张伟宾提出,理顺亲子关系才能保护孩子的合法权利。张伟宾认为,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之所以有意无意地侵犯孩子的权利,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理顺亲子关系,是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而不是有思想、有感情、有合法权益的“社会的人”。

    教育工作者也有侵犯儿童权利的言行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深知唠叨会伤害孩子却管不住自己。”山东省齐河县教育局韦清语气沉重地说,有段时间自己成天唠叨孩子,吃饭都不让孩子清静,直到有一次儿子流着泪强烈抗议说:“别说了行不行?你怎么知道我不努力?我已经尽力了!”韦清这才意识到,自己无休止的唠叨就像啄木鸟一样“笃笃笃”地啄,把孩子的自信一点点啄没了。后来韦清逐渐克制住对孩子的唠叨,代之以耐心的倾听、适时的插话、适当的引领,尽可能让孩子自己寻找成长的感觉。

    “孩子比大人更需要拥有自尊权。”重庆市沙坪坝区方堰塘小学的张家明老师很后悔自己暴怒中打了孩子一巴掌。当儿子挥舞着着彩纸不小心把张家明的眼镜打在地上时,怒不可遏的张家明顺手一巴掌在儿子脸上留下了三个清晰的指印。事后,“我懊恼极了,意识到孩子的自尊需要家长维护。逞一时之快固然可以取一时之效,却可能带给孩子长久之痛,以后再也不能干这种伤孩子自尊的傻事了!”

    “我都快30岁了,我外婆还是习惯性地叫我‘乖心肝’呢!”浙江省湖州市双林庆同小学的吴月斐老师说:“仔细想想,不乖,是最寻常、杀伤性最强的伤害,会导致孩子自我意识的泯灭。”吴月斐认为,说孩子不乖,看似没有责骂和诋毁,事实上是一种指责与批判,是对孩子自我意识的一种无情泯灭,因为其普遍性和长久性,杀伤力极大。

    江苏常州武进花园小学的童家松老师认为,最常见的不平等不尊重,是家长在孩子犯错之后,往往只顾发泄情绪,对孩子进行长篇大论的说教。作为一个10岁学生的家长,童家松也是在多次批评孩子没有效果以后开始反思:大人批评孩子时往往直接指责孩子哪里做错了,而孩子其实更希望知道怎么做才是对的,所以对家长的批评一般不接受。童家松建议家长批评孩子时不要只顾自己想说的顺序,要按照孩子能够理解的顺序,等到孩子心情平静时告诉孩子正确的做法,对孩子进行正强化,对孩子传递正能量。

    很多家长认为尊重儿童权利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霍雨佳指着中国儿童中心的调查问卷说,我们设计的问题,其实也是我们希望家长在儿童权利方面改进的内容——

    尊重孩子的个性,不在孩子面前提别的孩子如何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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