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家长资源不应急功近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姜朝晖

    近日,中山市某幼儿园招生报名要求标注“已退休的中山市直属机关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需在备注上注明”的信息。此消息一经传出,被指责“太过离谱、太过功利。”

    在不少人看来,幼儿园提出类似的条件要求,无外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幼儿园过分强调家长资源尤其是行政资源,造成了对普通家庭孩子的变相歧视和不公。二是优质幼儿园稀缺,不愁生源,所以人为设置障碍或以家长为幼儿园提供资源多寡,对幼儿入园进行提前筛选。

    当事幼儿园园长表示,这一表格其实已经不是第一年使用,在去年也曾经使用过,当时并未有家长向园方反映过类似意见。对于“已退休的中山直属机关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要备注”,她则表示是在制表时产生的错误。这位园长解释说,要求家长填写“成为我园家长后,能为二幼提供的便利,帮助或资源有什么”是出于户外教育的考虑,“例如我们想要开展一些社会实践和户外教育需要联系气象局、博物馆这些单位,我们想要了解家长是否能够提供这一类帮助。”

    笔者以为,幼儿园需要一定的家长资源固然可以理解,但是更应该思考的、介绍的应该是幼儿园能够为儿童提供怎样的教育服务。无论怎样解释,幼儿园在招生报名时公然要求并特别提出“副处”的备注,显然带有强烈的功利色彩和行政倾向,是对家长资源的误解和扭曲。

    当前,加强与家长、社区联系,吸纳更多的外界资源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这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也是许多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的成功经验。但是重视家长资源,并不等于盲目追求资源而无视大部分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也不等于有好的资源就能够优先招生或予以更多的照顾,更不等于有了更多家长资源可以用来谋求一己之私。

    事实上,在幼儿园招生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程序,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够顺利接受学前教育。在办园过程中,可以适当借助于家长资源,比如家长志愿者、义工,也可适量联系户外实践场地等,甚至发动家长参与到办园管理、课程开发、文化建设中来,但这都是以家长自愿为前提,目的是为了促进家园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儿童的成长。

    幼儿园对家长资源的急功近利,也暴露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和规范失察。对幼儿园办学行为缺乏评估和监督,对园领导和教师缺乏培训和指导,才出现如此荒诞的局面。可喜的是,该事件曝光之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迅速进行了指导和矫正,幼儿园取消了报名填报中备注家庭成员是否副处级别的要求,对于家长所能提供的资源也做了科学界定。招生报名填表事情虽小,但却反映了幼儿园办园的理念思想和价值追求。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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