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诚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5-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肖群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伦理学与中国传统伦理研究,代表作为《孝与中国文化》《中国道德智慧十五讲》。

    人无信不立,社会缺乏诚信,社会生活就会大乱;诚信构成现代社会合作和社会生活的伦理基础。

    ■肖群忠

    诚信,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论语》记载“子以四教:文、行、忠、信”,信被列为孔子“四教”之一。人无信不立,社会缺乏诚信,社会生活就会大乱。在现代社会,诚信构成现代社会合作和社会生活的伦理基础。

    诚信,作为人的一种美德和规范要求,其含义主要包含这样几层意思:一是真诚无妄;二是心口一致;三是言行一致;四是行为始终一贯。

    诚与信,在中国古代含义是相同的。“诚,信也”“信,诚也”(许慎《说文》),“诚则信也,信则诚也”(《河南程氏遗书》)。正是因为诚与信的相通与相互依存,才使得诚与信逐渐演化为一个统一的道德范畴——诚信之德。古人认为,诚是信的基础,信生于诚,无诚则无信;诚于中,必信于外,内诚于己,外信于人。在现代,比较强调信用的关系性和制度性,诚信不仅仅是个人品德问题,信则人任也,由诚信而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和社会道德风尚。

    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民众非常重视信德,如“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海岳尚可倾,一诺终不移”等。诚信不仅是美德、官德之准则,而且成为社会各种人的品质和各种职业道德的要求。如武德、商德、师德、艺德、医德等无不讲究诚信之德。任何人在职业活动中,都要不欺心,不欺人,信于义,行于义,并将它作为守信的标准及其行为准则。以商德为例,明清以后,我国商业活动日益繁荣,经商取利是商人经商的目的,但渴望发财的同时,却不能得不义之财,诚信不欺是商人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

    信德是全部道德状况的表征和保障,守诚信就是守道德。在传统中国,信德主要是一种人品和美德,而在当代中国,由于社会已经从熟人社会进入到了陌生人社会,经济形态也从自然经济发展为商品经济,这一变化,使信德在现代社会显得更为重要。

    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期,利益最大化的功利主义使全社会的诚信问题非常突出。在经济生活领域,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履约率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公司财务造假、剽窃专利、偷税漏税、坑人骗人等现象。在政治生活领域,存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谎报成绩、言行不一、以权谋私等现象。在文化生活领域,存在传播虚假、剽窃别人成果、制售假学历文凭、职业角色名不副实等现象。这种种失信状况使社会产生了信任危机。社会诚信的缺失已经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对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造成了巨大危害,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克服诚信缺失,建立诚信道德非常必要和紧迫。

    首先,认清市场经济与诚信建设的关系。市场经济对诚信建设是一把双刃剑。市场经济既会产生追求和推进诚信的机制,又会滋生逃避和背弃诚信的特殊诱惑。这种二重性告诉我们,进行诚信建设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但也面临许多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才会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诚信环境,诚信之德才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逐步形成。

    其次,认识传统诚信与现代诚信的区别,实现美德与制度的统一。传统诚信主要是一种对个人品质的要求,而非一种制度安排,另外,传统诚信作用的范围局限于熟人社会,具有某种特殊主义品质,而现代诚信的作用范围是陌生人社会,因而必然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普遍的信用关系。因此,现代诚信要对传统诚信进行现代性转化,努力使诚信关系更加普遍化、制度化,建立在平等的契约关系基础之上,以人心、德性与制度、规则的合力来推动当代社会的诚信建设。

    再其次,培养诚信美德应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诚信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诚信作为公民的道德规范,既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弘扬,又是现代公民应具有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美德。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在当代社会物欲膨胀与诱惑的情况下,我们要坚持守诚信这一做人的根本。每个人应该从我做起,诚实做人做事,让社会重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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