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腕”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王永
随着气温的升高,炎热的夏季已经到来,校园餐饮安全事故也呈现高发状态:5月26日晚,山东曹县发生一起疑似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数十名学生在晚饭后身体出现拉肚子等不适症状。无独有偶,27日晚间,海口市美兰区一幼儿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109名儿童入院观察。
校园餐饮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作为一个人群密集的场所,学校必须保证餐饮的绝对安全,否则,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伤害一定是群体性的,甚至是不可逆的。这就要求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对校园餐饮安全必须建立起一条有充分威慑力的“高压线”,让任何管理者和食品提供者都不敢松懈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都畏惧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和处罚力度,把“零容忍”和“顶格处罚”作为校园餐饮安全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做法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有益经验。比如,日本对食品生产过程的全记录、德国的三级召回制度、韩国的“造伪劣食品10年内不得营业”等规定,都是用严格的制度保障学校餐饮安全,其主线都是“严”字当头。
当前,完善国内的校园餐饮安全责任制度,除了要坚决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外,还应加强对每条规定的“落地”,让制度从“墙上”进入到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心中”,在管理和实操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只要发现事故隐患,就要责任追究到人。
除了在处罚机制上要“带电”、“高压”,真正责任到人,还要在食品卫生监督体制上做到“全程监管”。分析以往校园安全事故,很容易就可以找到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些安全漏洞,如对食品进货源头提供商的资质把关不严,或是对食品运输中没有全程监控,甚至是对餐具消毒不严格。因此,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让监督全程没有死角,全程都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发生。如韩国学生餐饮的质量管理是由学校、学生家长监督委员会以及教育部门一起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然会被追究。虽然目前我国部分地方也在试行这种“三方共管”的办法,但还只是个案,如何从制度层面来推动,还有待相关部门行政力量的推动。
“民以食为天”,校园餐饮安全更是“比天还大的事情”。因此,对于校园餐饮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罚,怎么严格严厉都不为过,对于食品安全监督体制设计怎么细密都不嫌烦,“高压线”意识和“全程监管”的监督体制一个都不能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守住校园食品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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