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何日“无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一位常年抽烟的教师告诉记者:“我现在40多岁了,抽烟有20多年了,让我突然戒烟实在太难了,让我去帮学生禁烟,难度更大!”“让这些有工作经验的教师戒烟真不容易,何况其中还有不少学校领导。他们为学校做了很多,为学生付出很多,把他们调离又损失太大。”一位校长跟记者诉苦。

    在困难面前,北京景山学校另辟蹊径。该校副校长王慧波介绍,景山学校没设吸烟室或吸烟区,禁止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吸烟,并倡导他们戒烟。学校建立了举报制度,违规者都要受到处分。学校制定了控烟制度和机制,经常通过升旗、主题班会、板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控烟宣传,使控烟意识深入人心;成立了控烟工作小组,由校主要领导亲自主抓,下设办公室,吸纳了德育、医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共同参与控烟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在师生中间招纳控烟志愿者,把志愿者日常的监督和检查作为学校整体控烟工作的有益补充。此外,学校还和社区、家庭联动,进行控烟知识宣传,建立控烟网络体系,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实效。

     重在预防怎么防?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曾在十多年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烟草专卖局和20余家烟草公司告上法庭。佟丽华认为,烟草专卖局和卷烟厂在警告儿童吸烟危险的问题上失职。最终这次起诉以失败告终。“法院当时没有立案,现在如果有人愿意做这件事,我仍然愿意站出来。”佟丽华告诉记者。

    佟丽华提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67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规定,“由哪家部门来处罚?处罚方式如何?如何裁定量刑?这些细节法律都存在‘失语’,以致这一条法律变成了一纸空文。”要做好未成年人的禁烟工作,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要做好预防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一起努力建立‘四位一体’青少年吸烟防控体系。”佟丽华告诉记者。

    一位姓王的初二学生家长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校园要禁烟,作为家长,他举双手赞成,他说自己从未在校园里吸过烟,要真正让孩子们不抽烟,老师和家长得做好示范,即使家长或老师想抽烟,也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抽,更不能在校园里抽。他说:“我们社会也要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香港禁止游客在公共场合抽烟,如果抽烟被抓要罚款。有一次我和几位亲戚去香港旅游,几天过去了,那位烟瘾最大的亲戚即使很久没看到抽烟处,他也可以忍着不抽烟。等到了广东,他还在不停地找抽烟处,当我们告诉他,内地可以抽烟了,他便一根一根不停地抽起来。”

    湖南某校高二年级学生分会主席汤同学说:“在我们年级,抽烟的现象虽然比较少,但还是存在,我们分会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方法,效果还不错,比如,去年我们刚进高一的时候,学校组织了高一年级学生健康知识讲座和班级主题班会课,对学生抽烟等有害身心健康的卫生健康知识进行了普及,学生充分认识到了抽烟的危害。与此同时,学校通过单独约谈、班主任批评引导和学校的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大对抽烟学生的监管,再加上我们学校抽烟的老师以身作则,不在校园抽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丁绍槐是株洲市十九中的一名班主任,作为从教22年的老教师,他对校园禁烟话题十分关心。在他看来,虽然不少学校的禁烟活动暂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校园禁烟活动能否长久持续开展仍然令人担心。

    “教育部规定,校长是禁烟第一责任人,但不少学校的校长自己也是烟民,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式的执法让广大教师很难信服。”如何让禁烟令得到长久执行?湖南新邵县洪溪学校教务主任肖汉斌建议,除了校长要严格自律之外,各地教育部门可以成立暗访督查组,一旦发现违规者就通报批评,并扣发相应绩效工资。

    事实上,教育部年初出台的“禁烟令”也指出,要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并要求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学校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查处通报。不过据记者了解,截至发稿时,湖南省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对学校的禁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

    吸烟有害健康,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学校教书育人的清新环境。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期待,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让烟雾远离校园,还学生一个“风清气正”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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