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伤害应成安全教育重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6-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刘楚汉

    近日,上海10岁小学生孙豪(化名)与同学在课间打闹后,当日出现间歇性肚痛,后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河南一学生家长向媒体反映,其孩子在就读的学校被班主任两次用木棍殴打,导致孩子手面骨折。媒体报道的频频发生的校园伤害案件,让校园安全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校园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有些是出于校外因素,比如社会暴徒为泄私愤,闯入校园攻击学生;也有些案件纯粹发生在校园内部,伤人的可能就是老师或者学生。相对于社会暴徒的凶狠残忍,发生在老师、学生间的伤害事件,大多情节较轻,其危害性也容易被忽视。然而校内伤害事件由于发生在老师学生之间,防范更难,发生的频率更高。而且这类伤害事件隐蔽性较强,遭受伤害的学生只能独自承担巨大的生理或精神痛苦。来自校园内部的伤害案件,同样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近年来学校安全工作较之以前加强了许多。不少地方政府都出台了有关维护校园安全的文件制度,学校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演练。不过审视这些安全教育的内容,不难发现其大都集中于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的应对,却很少有专门针对校园伤害事件的教育

    预防校园伤害应该成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让学生们知道,与周围同学、老师的非正常交往同样可能带来伤害。如何应对来自同学或者老师的语言伤害,如何避免他人的身体伤害,如何在校园里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部位等等,都应该成为安全教育的内容。

    预防校园伤害,还需要强化学校的责任意识。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学校也有义务教育老师遵纪守法、履行师德,不能以任何形式伤害学生。发生了校园伤害事件,除了当事人必须承担伤害责任,学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只有预防教育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学校、老师、学生乃至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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