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启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热烈庆祝第30个教师节,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传递立德树人的正能量,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现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产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省推荐2位候选人),从中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搜狐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日期从2014年7月10日至7月30日。报纸投票日期从7月10日至7月27日(以邮寄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时间从7月10日至7月30日。公众可选择填写报纸选票、网上投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

    4.确定结果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宣传表彰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宣传表彰。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委员会

    2014年7月10日

    (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事迹见今日九、十、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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