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红线”如何化为从教底线
焦海洋 绘
编者按
教育部日前出台了6条禁令,其中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这体现出了教育主管部门对这类不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在教育界引发热议。如何正确理解这6条红线,怎样落到实处?针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如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本期话题就此进行探讨。
神圣职业需要高尚道德支撑
■张志勇
近年来,极个别教师被金钱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所浸染,置淡泊名利、为人师表等职业道德要求于不顾,师德滑坡,见利忘义,应允家长吃请、收受礼品礼金、参与有偿家教等,损害了教师形象,带坏了社会风气。
谈到当前个别教师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往往有人说“教师也是人”。对教师职业的这种“泛职业化”理解,与人民群众对教师职业角色的高期待之间产生了巨大反差。教师这个职业,从本质上说是一个追求精神生活幸福的职业。全社会之所以要对广大教师提出“淡泊名利”这样高的职业道德要求,是因为教育行业的特殊性:教育一旦与“名”和“利”紧紧地挂在一起,教育本身就被异化了,教育就不能称其为真正的教育。
今天,让我们的教师们对“名”和“利”持这样一种情怀,是基于现实的、不得不提出的一种非常高的道德要求。因为教育是以心灵唤醒心灵,以精神引领精神,以生命温暖生命的神圣事业。所有的从教者,都应有崇高的生命取向、价值追求,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因为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直接影响着你的教育对象——学生。而学生终将成为这个泱泱大国的公民,他们的道德水准、精神质量,定会直接影响到一个民族的文明进程,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精神气质。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任何人都是社会性的人,都是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的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认为:师德高尚的教师是幸福的,幸福是建基于物质基础的,但它又是完形于精神的富足。或者说,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原本就不是通过教育来获得物质意义上的富足的,而是在保障其基本的社会、政治、物质等方面地位的基础上,通过育人而获得心灵意义上的幸福。
近年来,社会上各行各业的请客送礼现象泛滥,攫取个人利益或好处的行为越来越多。在这种形势下,有一些教师开始耐不住寂寞,从事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的钱财,请家长为自己办事,接受家长的宴请……以至于这些现象在一些地方已呈蔓延之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越来越大。可怕的是,有不少人认为教师工资那么低,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挣点钱甚至捞点好处,无可厚非。不能不说,这种错误认识助长了教育系统“向钱看”的歪风邪气。到了教育系统对这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种种行为说“不”的时候了。
今天,贯彻落实6条禁令,解决有损师表形象的问题,无疑是师德建设的“及时雨”和行风建设的“清新剂”。笔者认为,关键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以张丽莉为代表的成千上万优秀教师甘于奉献、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二是要坚守底线,广大教师要向全社会公开承诺严守6条禁令;三是要实行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作者系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教书育人是教师天职
■黄希庭
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一直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我们的社会之所以尊崇教师是因为教师以行动实践了“传道、授业、解惑”。“传道”就是向学生传授有关宇宙人生的基本规律,传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使学生能够正确看待宇宙人生,正确为人处世;“授业”就是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和获取知识的方法,使他们能够在走向社会后具有谋生和创造财富的本领;“解惑”就是帮助学生解除其身心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使他们能够成为幸福的进取者。因此,教师应该是社会行为规范的代表,具有丰富的知识和高尚的道德素养,同时也是学生们学习的榜样。这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是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天职,何必非要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呢?
然而,当前有些学校存在着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教师身上,却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形象。为此教育部专门下发了《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笔者坚决拥护。这个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教师的行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助于风清气正的校风和学风的建设。
教师要想做好教书育人工作,首先要加强师德师风修炼,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教学方法;还要淡泊名利、言传身教,静心教书,潜心育人,这样才会受到学生和家长的爱戴和尊敬。当然,学生和家长以适当方式对教师的辛勤工作表示感激之情也无可厚非。但是像“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各种宴请”、“参加家长安排的旅游健身”等行为,确实是不可取的,也有损于人民教师的形象。其实,教师最看重的应该是学生的成长、进步,因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作者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西南大学教授)
以严格规范提升教师专业精神
■吴颖民
在中央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各个领域都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了清风正气的工作要求。对于承担着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神圣责任与使命的学校教育来说,当然不应也不能置身事外。
过去一段时期,在教育领域曝出了不少师德问题,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请吃、推销商品拿回扣等不良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比如教师节等节日送礼现象就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些原本可以增进师生感情、亲情的节日,如今却成为诱发家长在送礼方面进行不正当攀比的角力场,师生间纯洁的“教——学”关系也异化为“送礼——回报”式的利益交换关系。此外,有的学生及家长以谢师宴为名,极力争取教师在教学辅导、考试、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重点优待机会。还有些教师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暗示或直接要求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等。
虽说以上这些现象不能反映整个教师队伍整体的师德状况,但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部分教师的不当行为,往往会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动摇了教师作为道德榜样的正当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师身份认同的焦虑。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6条禁令的要求时,要做到把处理和宣传区分开。一方面,对于一些无视教师伦理规范、见利忘义的无良教师,要依据6条禁令的要求对上述突出师德问题,开展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特别是在教师节、学生开学、毕业等节点,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于违规的教师,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避免不良风气的扩散。另一方面,也要特别注意呵护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正能量。还要善于运用媒体力量,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教育是关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事业,它需要广大教师以专业的精神奉行职业道德准则,自觉从职业特殊性和教育对象特殊性着眼,以专业的态度和行为投入到复杂的教育事业中去。2013年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提出了“三个牢固树立”的重要指导思想,其中,第一个牢固树立就是要“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对于奉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职业标准的教师来说,更需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构建有效评价体系、提升专业精神,推动教师真正做到自尊、自强、自省、自律,用专业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学生全面发展,以高质量、公正的教育赢得学生爱戴、人民满意。
(作者系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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