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精神实质 落实两个责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8-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的关键是“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的落实就会流于形式。 

    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部署,科技司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就是要切实承担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支持纪律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首先必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一是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全体干部报告工作的同时,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班子成员每年述职的同时,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三是要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部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充分领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质要求,使全司干部形成“两个责任”意识,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落实“两个责任”,其次必须完善选人用人制度,防微杜渐管好干部。一要完善干部选用制度,保障干部选用公开透明,实行干部定期轮岗,杜绝选人用人上的廉政隐患。二要健全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各处处长,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要把廉政谈话作为干部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要建立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反映问题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处室和个人,由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再其次必须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源头治理。一方面,建立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教育部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参加,系统梳理相关工作流程,抓住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了《科技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针对我司工作中的主要风险点——项目评审过程,对申报、评审、公示各环节进行优化,减少自由裁量权,避免个人说了算,加强公众监督,做好风险排查,建立责任机制,将廉政风险控制到最低水平。另一方面,加快政府工作职能转变。取消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整合各类基地平台项目,实行管办评分离,将项目、基地的管理职能下放给高校,将项目、基地的评审、评估事务转交给第三方,从源头上减少廉政风险。

    落实“两个责任”,最后必须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工作,协助落实监督责任。一要多管齐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严禁以权谋私;对机关工作,设立群众路线公共邮箱接收群众意见和建议,关键环节专人重点监控,及时发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高校科技战线,开展学风不端行为治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改革。二要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工作。在充分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和高校巡查工作,支持查办案件,严格检查督促,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以零容忍态度支持纪委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新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腐败问题。科技司将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的要求,健全落实督查推进机制和情况报告反馈机制,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廉政风险控制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努力形成责权清晰、规范高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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