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午睡不妨男女分寝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高健

    当前,许多幼儿园都在有意识地培养幼儿的性别意识,开展性别教育,如分男女排队拿杯子、取玩具、上厕所,但对幼儿分寝午睡意识相对淡薄。

    在我国,绝大多数幼儿园都是混寝午睡。如果说混寝午睡是囿于园舍客观条件,但教师为了便于管理,刻意安排幼儿男女穿插午睡,这种忽略性别教育的工作方式很值得商榷。

    有心理学家认为,3岁左右的幼儿,已形成基本性别意识,知道自己是男孩或者女孩。甚至由于社会环境影响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幼儿在3岁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性别意识,并能够在学习生活中有意识地强调自己的性别角色。幼儿园作为幼儿接触的第一个社会生活学习场所,有责任为幼儿创设符合幼儿性别认知水平的环境,来拓展幼儿的性别知识。教师作为幼儿贴身的施教者,更应该承担起幼儿性别教育的责任,及时给予幼儿正确的性别认知指导,帮助其建立起符合其自身性别特征的健康行为方式。如果教师单纯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而忽略了性别教育,则可能造成幼儿性别识别障碍,对其今后正常的身心发展埋下一定隐患。

    幼儿园男女分寝有利于强化幼儿性别意识的认知,应该成为性别教育内容之一。教师对性别教育持怎样的态度,都会对幼儿获得正确的性别角色的行为发生影响。所以,教师要重视幼儿性别角色意识的养成,并为此提供相应的条件。除了在活动和游戏中对幼儿加以引导,让其参与更符合其角色的行为活动外,在幼儿生活中也应该辅以正确的引导。幼儿午睡时,教师可以有意识地实行男女分寝,或分成两侧,或拉上帷帐,利用午睡环节强化幼儿性别角色,逐步渗透,引导和影响幼儿向适合于自己性别角色特征的个性品质、风格、行为发展。

    当然,一味严格界定性别角色的做法也是错误的,任何强制性的行为都是有危害的。教师应该用顺其自然的态度,通过有意识的行为影响孩子,柔和地帮助孩子顺利过渡,而不是运用强制的手段区分。笔者认为,在分寝问题上,0-3岁男女幼儿“两小无猜”,可以不分;从4岁开始,教师要有意识地进行引导,采用自然过渡方式,不要强制;5-6岁幼儿发育达到一定程度,应该完成男女分寝的自然过渡,以此达到幼儿性别意识的正确定位。7岁以后必须分开,否则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正逐步走向规范。幼儿分寝是符合幼儿的成长规律的,应该成为幼儿园逐步走向规范、文明的重要举措之一。不管从教育最终目的还是从尊重孩子隐私角度考虑,分床分寝都是必要的,并非是小题大做。幼儿园教师在管理上应该从重视幼儿心理健康的角度来看待分寝问题,而不是看管理本身是否方便。(作者单位:吉林省延边州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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