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为寻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教育部日前决定全面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根据该计划,我国将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
本报北京9月18日讯(记者 宗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寻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教育部日前决定全面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根据该计划,我国将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
找问题:瞄准新时期教师教育改革方向
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有高质量的教师教育,才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近年来,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师教育改革持续推进,教师培养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但也存在着教师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不强、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陈旧、教育实践质量不高、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薄弱等突出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旨在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抓手,推动师范院校深化教师培养机制、课程、教学、师资、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努力培养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分类别:不同类别教师不同培养模式
《意见》特别提出,根据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特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将分类推进卓越中学、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卓越小学教师培养重点探索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重点探索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培养体系;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重点建立健全高校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协同培养机制,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重点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机制、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机制。
抓选拔:好教师从遴选“好苗子”入手
怎样才能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进入教师培养行列,是近年来各地各校教师教育改革努力寻求的一个突破口。《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各校要通过自主招生、入校后二次选拔、设立面试环节等多样化的方式,遴选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提高自主招生计划中招收师范生的比例。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根据本校特点自行组织测试选拔。设立面试环节,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
《意见》同时提出,要建立完善师范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师范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任教。
重实践: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
近年来,一些师范院校不关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关起门来办师范教育,培养出来的师范生与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意见》要求,师范生培养要走出高校这个“象牙塔”,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资源、教学团队、实践基地、教学研究及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协同。同时,高校应准确把握并及时研究分析师范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供需情况,不断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大力增强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教师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过去教育实习时间大多不到8周,远远达不到培养合格教师的要求。对此,《意见》强调,师范院校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打破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老三门”的课程结构体系,开设模块化、选择性和实践性的教师教育课程,注重在课程中充分融入优秀中小学教育教学案例。要通过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实践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双导师制”、建立标准化的教育实践规范等举措,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提高教育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的质量。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推进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研究型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师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变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师范生学习方式,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
强队伍:建专兼职结合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
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必须对症下药,在队伍建设方面“做文章”。《意见》明确要求,建立高校和中小学教师专兼职结合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高校整合优化教师资源,聘请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技能人才到高校担任兼职教师,从事卓越教师培养工作。同时,鼓励高校与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教师发展新机制,并对高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提出深入中小学等兼职任教、挂职实践每5年不少于1年的要求。计划实施高校要在岗位职数、评聘条件等方面专门制定相关政策,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的职务(职称)晋升创造条件。(相关报道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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