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不应“只若初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国教育报:

    读了贵报10月16日刊发的《城市校岂忍挖乡村校“墙脚”》一文,颇有同感。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应从机制上进行引导、从待遇上予以保障。在机制上,可以在城乡之间、乡镇之间推行“一校制”、“联校制”管理模式,打破“校籍”限制,实行骨干教师轮流任教、薄弱学科优秀教师“巡回走教”、中层干部交流任职,保障优质师资的共用共享。

    在待遇方面,对农村教师进行倾斜,大力实施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彻底解决农村教师特别是偏远乡镇教师住房难问题。实施农村教师关爱工程,对优秀农村教师进行重奖,向偏远乡镇的教师发放交通补贴、特殊津贴,并在职称晋升、绩效奖励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从而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湖北省郧县第一中学 郑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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