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以乡镇为单位统筹管理农村幼师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景婧)“我们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工作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幼儿园的专项评估范围,明确了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资福利标准,在标准化幼儿园认定中,凡幼儿教师待遇未按规定落实的,一票否决。”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朱德民告诉记者,当地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幼儿教师实行统筹管理,建起了幼儿教师权益保护长效机制,有效稳定了当前农村幼儿教师队伍。
“近年来,泰安市逐步推广实行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幼儿教师进行的统筹管理制度,由乡镇政府或乡镇教育办公室,对在本乡镇公办性质幼儿园中任教的农村幼儿教师进行统一聘任、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工资,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同时,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给每一位农村幼儿教师建立档案,形成保障幼儿教师基本权益的长效机制。”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学前教育的副科长张强说。
据了解,泰安各区县基本都在教育局设立了独立的学前教育科,并在乡镇教办配备专职幼教辅导员,从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两个方面加强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农村幼儿教师招考聘用和管理服务机制。“我们将公办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规定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非公办幼儿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张强说。
“穆庄社区幼儿园去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16名专任教师学历和专业合格率都达到了100%,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全部由财政保障,非公办教师除了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月工资能拿到1300多元,工资和福利待遇有了基本保障。”泰安市下辖的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穆庄社区幼儿园园长张新华说。
“近年来,我们建立了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准入、培养培训及待遇保障机制,在补充提高公办教师比例的同时,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也逐步达到了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非公办幼儿教师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幼教科科长边翠红说,“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由乡镇街道财政、幼儿园主办单位、教师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乡镇财政补助比例不低于所缴费用总数的30%,办园主体承担30%至50%,教师个人承担20%至40%。”按照这一办法,岱岳区非公办幼儿教师除了享受社会保险,每月也能拿到1200多元的基本工资。
据介绍,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泰安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体系,将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达到或高于省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改善非公办幼儿教师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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