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质量由第三方评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1-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新方案将重点构建学生品德发展监测、学业质量监测等5项核心指标体系,并将评价交由第三方机构实施。

    青岛市中小学教育质量新的评价方案将实施分级评价,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区市和局属普通学校进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所属普通中小学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各中小学积极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据介绍,评价由第三方机构实施,将科学抽取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相关年级一定比例的学生参加测评。测评不针对学生个体,主要通过纸笔测试、问卷调查、现场测评及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数据相结合等方法,选取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和学业负担状况等内容和相关指标,评价区市、学校的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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