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调整要从重效率转向顾个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1-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绝不能将撤点并校单纯理解为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唯一形式,“增建”、“拆分”、“复校”等多种形式都应是内在要义。

    ■李涛

    一所小学只有一二百人、十几人、几个人、甚至一个人,大规模撤点并校后保留下来的十多万所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日前,诸多教育学者在北京理工大学以“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与发展”为主题进行研讨交流。这种关注当然是好事,但笔者发现,有论者将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简单地等同于撤点并校,并将目前的农村校发展称为“后撤点并校时代”,这显然并不准确。

    事实上,单向度的撤点并校,仅仅是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某一特定历史阶段内的任务,并不能与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完全画等号。因为当社会结构性因素一旦改变,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时代性内涵也应该与时俱进,撤点并校很可能需要让位于“重建”、“新建”、“拆分”、“保留”以及“改造”等多重调整逻辑。

    我们绝不能将撤点并校单纯理解为布局结构调整的唯一形式。事实上,“增建”、“拆分”、“复校”等多种形式都应是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内在要义,与撤点并校一样,它们都将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作为调整目标。另外,撤点并校也并未就此终结,结合地方实际,未来必要且合理的撤点并校同样理应被支持,故学界“后撤点并校”的称谓实应被警惕,因为这极易导向另一种形式的极端致使“谈撤色变”。

    笔者以为,布局调整将作为一种常态性的教育公共治理策略。“后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概念实属荒谬,事实上早已驶入发展快车道的中国学校不可避免将针对日益频动的社会结构性特征而加速调整,尚难进入“后”的社会公共语境。

    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由多重要素共同交互决定,比如人口特征、地理环境、民族习惯、经济发展、社会认同,等等。多重要素不仅在静态层面上存在冲突而使调整困难重重,而且在动态层面上由于要素自身的迅速变异也加剧了调整的内在复杂度。尽管科学的社会预测与政策仿真,在理论层面可以最大化规避调整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并形成最优化的综合效益,但现实的复杂性却不得不使我们感叹“计划总是不如变化快”。诸多难以提前预料的政策因素群往往使结构性的社会特征发生强变异,它们作为新的自变量使决策者不得不严肃考虑它们对于布局结构调整的相关系数和策略治理,如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分类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单独二胎”放开等政策因素究竟如何影响学校布局等。因此,真正合理的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绝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事,必要的反复调整往往是决策者和实践者以理性科学的态度向公众真正负责的表现,绝不能因此被扣上政策失误抑或浪费公共财政的帽子。

    必须明确,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价值本位是以生为本,而以生为本的核心检验不只是抽象意义上教育普惠最大多数的学生群体,而且是要使每一位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个体享受到与其他地区大致相同水平的优质义务教育。因此,十多年来主要强调“效率优先”的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下一步需要加快内在价值战略重心的转移,确定以“底层”为先的价值目标,从而真正做到“差异补偿”和“个体关照”。(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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