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途径助公民意识教育“落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2-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李路平

    中小学如何开展公民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呢?结合自己在中学的教育实践,笔者认为公民教育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来开展:

    尽快设置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系统传授公民知识

    环顾世界各国,新加坡、法国、韩国等国都设置了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并有明确的全国统一的教育内容。如新加坡制定了《中小学公民课程及训练纲要》,明确提出具体的目标,小学阶段开设“生活与成长”和“好公民”课程,中学一、二年级开设“生活与成长”、“公民与时事”两类课程。课程包含四个方面的目标:灌输东方道德价值观;训练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教导学生处世待人须为他人设想的道理;使学生明白身为年轻公民的责任。还有些国家没有统一的专门课程,但政府一般都制定了公民教育大纲或全国课程标准来达到统整各类相关学科的作用。如美国开发了一套公民教育解释标准,即《公民学与政府的国家标准》,这套法案比较详细地列举和说明了在大学前教育(K-12)的各个年级需达到的公民教育标准和内容。我国也应尽快设置正式的公民教育课程,有计划、有目的地传授公民参与国家和公共生活必不可少的道德、法律、政治、经济等知识,并培养相应的情感、态度和公民能力。

    重视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公民意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尚未有专门公民意识教育课程的情况下,各学科教材、教法、教师和课堂气氛就成为渗透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途径。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增强公民教育的意识。在相关课程的具体实施中应注意挖掘蕴含在学科课程内容中的民主与平等、权利与义务、自由与法治等公民意识和价值观,并注意运用公民意识教育的有效策略开展教学。如进行合作探究学习时,可以补充相应的培养合作能力的知识,使学生明白如何才能彼此合作,并在实际情境中训练,让学生将合作能力运用到实际范例中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具备民主精神。

    创造条件培养学生的民主自治能力

    关于如何培养公民,陶行知先生认为:“智育注重自学,体育注重自强,德育注重自治”;“从学习的原则看起来,事怎样做,就须怎样学。譬如游泳要在水里游,学游泳就必须在水里学。”“共和国要有能自治的国民,也必须使做国民的时常练习自治的道理;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他们也就能够自治了。”学生在校养成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进入社会将能够具备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自治的实践有利于培养学生作为合格公民必不可少的主动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和理性思维。

    目前中小学学生自治能力的培养,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进行:

    一是通过每个班级实行民主管理培养自治能力。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自己信任的班干部,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全体学生在班主任指导下讨论确定班级管理的各项条例,对班级的重大事项广泛参与讨论,形成决策。例如有的班级实行每日值日班长制度,每个学生都有机会轮流负责班级管理。

    二是通过学生自治组织参与学校的常规管理。学校各行政部门可招聘学生助理参与管理。学校应指导学生会参与学校的管理。如学生会的权益部门可以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关于教学和后勤等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学生会各部门参与学校诸如卫生保洁、体育锻炼、仪表风纪等的日常管理。校学生会主席可兼任学生校长助理,在关系学生利益的重大会议上列席行政会议,诸如校服的购买、运动会的安排、费用的征收等,可以向学生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是通过学生社团提供自治环境,培养自治能力。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丰富多彩而又贴近中学生思想和兴趣的社团活动,已经成为中学校园生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学生社团相对于一般的正式组织如班级、共青团等,内部氛围更民主、思想言论更自由、同学关系更平等、活动内容和方式更贴近不同个体的需求,为参与其中的学生提供了一个有吸引力的公共生活环境,是进行公民意识教育的有效载体。

    无论是班级、学生会还是学生社团,都可由成员共同讨论并确定共同遵守的规则。民主参与可增强他们对规则的认同感和执行的自觉性,有利于体认规则的价值,从而培养遵守公共生活规则的意识。领导者实行民主选举,培养了学生平等、竞争意识;实行民主管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意识。这些都能为更多普通的学生提供直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机会,大大提高他们民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安徽省芜湖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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