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教师法制培训启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焦新)近日,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了中小学校长教师全员法制培训。通过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全体中小学校长教师接受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法制培训。

    首批培训已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5所学校承办,10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参加了培训,集中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有关理论和教育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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