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校托管公办校,该怎么看?
大西瓜 绘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教育局与当地一所民办中学浙鳌中学签订协议,将平阳二中委托给浙鳌中学管理。托管期间学校的公办性质和教师的体制内身份不变,并成立理事会进行管理,从而开创了浙江民办校托管办公办校的先河。民办校托管公办校到底意味着什么?如何使这一改革探索更加良性有序?
民办校托管公办校须厘清政策边界
■汪明
当前,随着基础教育领域清理规范改制学校工作逐步完成,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如何推进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公办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是今后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浙江平阳县实施的民办校托管公办校的做法,可被视作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一种新尝试。
当前,对于这种新尝试,我们需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厘清相应的政策边界,始终投以审慎的关注目光:
一是被托管学校的原有公办属性应当保持不变,这是改革探索的基本前提。除了清晰界定被托管学校的公办属性外,还须对经费保障予以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承担的相应责任不可推卸,经费投入不得减少。在以往的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地方政府为了推卸办学责任,将公办学校“一转了之”、“一卖了之”,而现在同样需要防范“一托了之”。
二是被托管学校的相关收费政策应当保持不变,从而避免在相互融合过程中出现收费的模糊地带。除了义务教育阶段被托管学校的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之外,高中阶段被托管学校的收费应与其他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保持收费政策不变,意在使改革真正致力于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而不是着眼于缓解学校经费不足,着眼于开辟新的收费渠道。
三是被托管学校的办学独立性应当保持不变。尽管被托管学校与托管学校在具体办学过程中会实现一定程度的融合,但其办学的独立性应当保持不变。如果被托管学校过度依附于托管学校,最终重新回归政府管理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这样的结果并不符合委托管理的初衷。
四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托管学校、被托管学校的具体监督职责应当保持不变。虽然实施了委托管理,教育主管部门不再履行对被托管学校具体的管理职能,但相应的监督职责仍然不可或缺,对托管学校的监督职责也同样不可削弱。而这种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对学校招生、收费、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具体来说,对两校的招生须有相应的政策边界,防止以托管学校名义招生,然后将学生“并入”被托管学校的情形出现。对两校的收费须有相应的政策边界,被托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对两校的教师管理须有相应的政策边界,被托管学校教师的公办身份保持不变。实施新教师招聘时,如果采取两校教师混合招聘,极有可能导致教师身份界定不清,给协议期满后被托管学校的教师管理留下隐患。对两校的学生管理更须有相应的政策边界,一旦低收费的公办校学生和高收费的民办校学生在同一所学校或在同一个班级学习,可能导致委托管理中的“两校两制”演变成“一校两制”。
民办校托管公办校的做法,其改革探索的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但作为一种新的改革尝试,在实现托管学校和被托管学校一定程度融合的同时,只有厘清相应的政策边界,才能使改革探索更加规范有序,也才能真正给被托管的公办校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鼓励民办教育多途径参与公共服务
■信力建
近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改革释放的积极信号使地方的探索有了底气。民办校托管公办校,就被舆论视为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举动。
事实上,类似的“教育托管”在全国还有不少例子。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在公办学校实行委托管理模式,在学校性质、经费投入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将薄弱公办校委托给独立的社会教育管理机构管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政府干预下的计划经济仍然存在,教育计划经济则是众多改革中的一个顽固堡垒。在计划与市场的多年博弈下,目前一些公办校已经遇到了与国有企业相似的发展瓶颈,管理层和教师缺乏动力,难以为继。原来公办教师是铁饭碗,但现在需要考核。原来公办教师待遇高,但现在一些民办校更高。原来公办校受欢迎,但民办校的特色化教育已经愈发醒目。在笔者看来,就如当年放开乡镇企业,国企遭遇打击,放开私营企业,乡镇企业遭到打击一样——平阳县教育局的托管之举,也源于这种计划赶不上变化的困境。
在笔者看来,教育托管可视为冲破教育计划经济堡垒的突破口。如平阳县以民办校托管公办校的做法,探索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公私合作”关系,构建民办教育参与公共服务的多种途径,从而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让教育焕发生机。当然,在这样的转变中,可能也有不少担心,但这种担心不应是忧虑改革是否会出问题,而应是忧虑改革是否会不彻底。
改革的意义,正在于政府与市场双赢,而非双输。因此,去计划性思维、去行政干预极为关键。
凡是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这显然不止于口号的创新意义,而在于政府也明白自身力量有限,需要团结更多的力量去办好事情。教育作为国民的基本保障体系,更应动用最大力量去推动。这不仅仅是解放了市场、释放了活力,更重要的是让政府如释重负。对政府来说,制定好政策、找好执行者后,只需做好份内的事情——监督、拨款等,其他的可以坐享其成,何乐而不为呢?
民办校托管公办校也是实现教育均衡的一种新尝试。其实,近年来也有不少地区在悄然变革。如昆明市出台的《昆明市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整体推进工作意见》就给予民办学校用地上的优惠政策,并对招收公费学位生的民办普高学校给予多项补贴。广州市近年来也逐步在推进教育均衡,为民办教师、外来工子女发放各项补贴等。
无论如何,任何对市场善意回应的政策,都应该得到鼓励和支持。这既为社会资本的进入提供新的渠道,也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作者系民办教育研究者)
■声音
瑞安日报评论员高振千:
“傍”上民办校的公办校是否会“水土不服”?显然,磨合和融合需要一定的时间及实践。倘若合作成功,不失为今后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一条新路。
温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吴建军:
引入民办优质资源能在短时间内缓解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破除公办教育机制不活的困局,促进公立、民办两种资源在合作竞争中相互促进。
吉林省江源县林子头小学教师杨文芬:
民办校托管公办校,可以是提高薄弱校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途径之一,但关键是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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