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督导之困
关口前移 实现源头督导
过去对督导评估工作重结果,忽视对过程的有效监管,造成信息渠道不畅通,监管不到位,缺乏工作主动性。有些矛盾和问题越积越深,演变为大乱子、大问题,而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只能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醴陵市将督导工作关口前移,建立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规定督学责任区“六个提前介入”即各学校的年度重要工作、重大教研教改活动、招生计划方案、责任区内重要人事考察任免等六方面事项要事前报告督学责任区,使督学在起始阶段即能知情、参与、监督、指导,实现了源头督导。许多督学和学校领导反映:“督源头,事半功倍;督过程,事功对半;督结果,事倍功半。”
培训+考核 提升履职能力
为切实提高全体督学的专业素养,规范督导行为,提升履职能力,各片区还编写自培教材,组织了培训、交流和考核。醴陵市教育督导室制订了考核细则,以平时考察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督学责任区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同时,还建立了学校与责任区工作互评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及教师对本校责任督学的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责任督学能否被续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好制度+真落实 凸显督导成效
一系列制度保证了督学责任区在严谨的制度体系中运行。有了好的制度,还要切实执行方能见成效。以醴陵市东片督学责任区为例,11位督学跑遍了东片区7个乡镇的58所中小学和39所幼儿园,指导改进了18所中小学在管理方面存在的22个问题。督学责任区还把指导、培训、教研作为责任区的重要任务。醴陵市从2011年11月开始设立督教联组,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很强的教研课、示范课等活动,有效实现了片区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东片督学责任区副组长邹中国深有感触:“以前校长们是怕我们去检查,现在争着请我们去检查;以前老师怕我们去听课,现在争着请我们去听课;以前学生把我们当做领导的领导,不敢说真话,现在学生把我们当做知心朋友,畅所欲言;以前家长和人民评议员牢骚多建议少,现在家长和人民评议员牢骚少,理解多、赞扬多。”
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责任区功能
创新方法 构建“阳光服务”
以往的教育督导工作以行政推动为主,服务意识不强,很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督导的作用和价值。醴陵市在督学责任区建设中,创新工作方式,变“行政推动式”为“阳光服务式”,构建教育阳光服务体系,建立了督学工作“四有”责任制和“首遇责任制”。“四有”即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查,有责必究;“首遇责任制”即督学不管在何时、何地,只要遇到了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事,都要在第一时间主动询问、调查、核实、答复。同时,还实行了首遇情况登记制和首遇个案责任制。督学责任区的工作不再局限于学校,而是把责任区建成教育与社会、学校与市民的纽带、桥梁。
每个督学责任区聘有20名以上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评议员,评议学校教育工作,评议督学责任区的效果。醴陵市还实施了督学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进社会的“四进”行动;每个督学责任区设立群众意见箱;向社会发放《督学便民联系卡》;设立了“阳光服务电话”;作出“5分钟对接、50分钟办结”的公开服务承诺;建立了“全天候阳光服务体系”,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效果为学校和群众排忧解难。
以东片督学责任区为例,两年多来,共受理、核实辖区内与教育相关的举报、投诉、诉求共36件,求助相关行政机构和职能部门26家,受理率100%,解决率100%。在2012年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教育局第一次获得了第一名。在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中,首次获得第一类中的第一名,同时教育局还被评为全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创新机制 规范督导行为
为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学校责任督学的作用,全面、深入开展对学校的监督指导,醴陵市严格规范了片区督学进校督导行为,制订了“三到位”、“四了解”、“五参与”、“六把关”的规定。
“三到位”:责任督学挂牌公示到位、责任督学与挂牌督导学校教职工的见面会召开到位、考勤登记到位。
“四了解”:了解基本情况、了解教师队伍、了解办学特色、了解突出问题。
“五参与”:参与重大活动、参与课堂教学、参与教师家访、参与校本培训、参与名师培养。
“六把关”:为学校办学行为把关、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把关、为学校师德师风把关、对学校项目建设把关、对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把关、对教师评先评优、晋升职称、学科带头人选拔把关。(作者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双轮驱动破解难题
■张婕
醴陵市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湖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县,针对目前存在的教育管理行政强、督导弱,行政实、督导虚,县级教育监管环节不到位的情况,从督学责任区制度着手,以建设督学责任区为突破口,开展了督学责任区“职能实化、源头督导、创新发展”的实践与探索,有效解决了当前我国教育督导工作中面临的难题,推动了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建好督学责任区的前提
醴陵市作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始终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把教育事业的发展当作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督学责任区的建设,受到湖南省、株洲市和醴陵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落实督导办公场所的同时,妥善解决了专职编制、工作经费及专门账户等系列问题,为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探索过程中,一些人担心提高督学地位,会混淆教育行政与教育督导的界限,削弱了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的权力,造成权责不明。经过反复学习和讨论,大家对督学责任区的认识达成高度统一: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分别处于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有分有合,要自觉演好各自的角色。正因为如此《醴陵市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才得以顺利地贯彻执行。
职能实化+源头督导
实现行政督导“双轮”驱动
完善的制度建设是成功的保障。醴陵市先后制定了一揽子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督学工作:把每一所学校都纳入督学的“责任区”范围,实现了学校督导“全覆盖”;不定期地随访督导和回访,全程了解学校发展,实现了学校“全过程”督导;深入学校的各个方面,实现了学校“全方位”督导。同时,明确督学责任区对教育行政(中心学校)的监督权,为片区内中小学校依法积极协调并配合督学责任区工作奠定了基础,也起到了关口前移、源头督导、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作用。
找准了职能实化和源头督导这一抓手,督学责任区建设就成为加强对中小学校工作监督与指导的有效措施,形成了教育行政体系和教育督导体系“双轨”并列,行政与督导“双轮”驱动的格局。
奉献精神+专业素养
打造高素质的督导队伍
有了完善的制度,还要有高素质的督学队伍。醴陵市的督学责任区取得今天的成效,离不开株洲市、醴陵市两级政府督导室和教育局一班人不图名利、甘于奉献的实干精神。目前,醴陵市对责任督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成为“班子建设的政工师、教学管理的指导师、问题困难的诊脉师、办学质量的检验师、发展建设的规划师”;要做好“依规办学的监督员、举报投诉的受理员、校情民意的调查员、各类信息的鉴析员、特点亮点的宣传员、广大师生的服务员”,在联系社会中做到“倾听呼声、回应诉求、介绍情况、引导舆情、搭建桥梁”五件事。为进一步提升责任区督学的专业素养与能力,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督学队伍,株洲市和醴陵市人民政府督导室正协同有关部门,酝酿实施督学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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