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台必须通过“六性”审查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周竹生)日前,丹阳市教育局将《丹阳市教育局制度“六性”审查整改方案》上报给丹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这表明丹阳市教育局制度“六性”建设由浅水区涉向深水区。 

    丹阳市教育局是丹阳市在全市开展的制度“六性”建设的先行单位。凡政策制定,制度出台,事前都必须经过制度必要性、制度合法性、制度公正性、制度操作性、制度系统性、制度有效性“六性”审查。

    按照《整改方案》,丹阳市教育局将重点在招生工作、教师管理、收费及财务管理、食堂管理、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领域实行制度“六性”审查。 

    通过制度“六性”的建设,把制度“六性”的落实执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检查考核内容,把教育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丹阳市教育局将更有效地规范教育行为,约束教育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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